(中國)近日,中國有關當局證實,山東省副省長黃勝涉嫌嚴重違紀遭免職,目前正接受當局調查。黃勝所犯何事,當局未披露。中國網絡上曝光的消息稱,黃勝貪汙金額高達90億美元,且賣官鬻爵,包養46名情婦、購置46處房產,家人已全部移民海外。如此驚人的貪腐情況如果屬實,無疑再次證明中共領導層多年來實施的種種反貪腐舉措,對官員已毫無阻嚇作用。而在一個官員貪腐成為社會最普遍現象的國度,平民百姓亦無法相信當局的反腐決心與能力。
“反貪腐關係到中共的生死存亡”,這是中共領導層自鄧小平時代以來一直強調的認知。在今年慶祝建黨90週年大會上,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再次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緊迫。”
然而,問題就出在“黨要管黨”之上。中共領導層多年來實施的反腐敗舉措之所以成效不彰,且給人以愈反貪官愈多,愈反貪得愈大的印象,皆因為“黨要管黨”,使得中共長期皆是以“家法”處理官員貪腐,中紀委及其直接領導的監察部承擔了查處高層官員貪腐的主要工作與責任,權力亦遠在政府機構的公安、檢查、司法部門之上。同時,由於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所謂“輿論監督”、“陽光施政”亦成為喊喊而已的空洞口號,無從落實。如此,所謂“從嚴治黨”亦成為無法實現的目標。黃勝貪污高達90億美元,民眾毫不意外,因為在民眾的眼中,這樣的貪官。從中央到地方無處不在。
中共領導層要真正在反貪腐領域有所作為,就必須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方面有所作為,在天經地義的“黨要管黨”之外,更要真正讓全社會都來監督中共這個唯一的執政黨,讓中共的權力受到人民的制約。然而,這一點在當今中國,亦同樣不可能實現。(作者是香港資深評論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