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花園街四級火,9死30多人傷。火頭起自兩邊排檔,懷疑有縱火成份。輿論焦點,集中討論花園街密密麻麻的排檔,由面積、高度,到朝桁晚拆,沸沸揚揚。
沒錯,花園街著實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例如排檔向外延伸,貨物堆積,通道狹窄,人流擠擁。排檔貼得太密,簷篷相連,與民居靠得太近,阻塞走火通道,排檔頂部甚至高達一樓,發生火警,向上蔓延……在在反映花園街排檔需要整頓。
排檔攤販也是受害者
但是,傷亡慘重的大火,全是花園街的排檔造成的嗎?整頓排檔秩序,一切就萬事大吉,慘劇就不會重演嗎?每有慘案,無論是傳媒還是政客,都會把事情簡單化,用手指向別人,尋找代罪羔羊,再來一輪口水,然後不了了之。千夫所指的排檔攤販,在今次慘案中也是受害者,由受害者來承擔所有人命責任,公平嗎?
花園街是典型舊區,跟全港舊區一樣,也是遍佈劏房(房中房)。月前,發生火警造成4屍5命10多人傷的馬頭圍,樓下沒有排檔,但樓上卻劏房林立,也是因為劏房造成逃生困難,傷亡慘重。可見,火警慘劇的罪魁禍首,並非排檔,而是劏房。
擅改間隔,把單位劏開,封死逃生門,妨礙走火,再加上缺乏管理,後樓梯雜物堆積,成為死亡陷阱,樓宇日久失修,亂搭電線,漏電造成火災,老舊樓宇變成人間煉獄。發展局林鄭月娥局長到花園街災場視察,也證實劏房問題嚴重,誓要加強打擊,嚴厲執法。
劏房既是樓宇安全問題,更是近年土地房屋政策徹底失敗的見證。上世紀50至70、80年代,大量同胞逃難南來,為求有瓦遮頭,山邊木屋遍地開花。雨季颱風山泥傾瀉,旱天火災付諸一炬,一年365天,過著提心吊膽、朝不保夕的生活。
木屋問題日漸失控,人命損失也愈見嚴重,殖民政府一方面截龍,一方面取締,一方面加快興建公屋,十多廿年間,山邊木屋幾乎絕跡,基層市民的居住問題,基本解決。
劏房是上了樓的山邊木屋
今天,物價飛升,收入停滯,基層市民無法承受高昂的私樓租金,一級一級的向下流動,最後只能住進僅可負擔的劏房。需求日增,劏房有價,如雨後春筍,今天的劏房,其實只是上了樓的山邊木屋,同樣會火災,同樣會倒塌,也同樣是陷阱處處,危機四伏,因為沒有“影響市容”,眼不見為乾淨而已。
曾蔭權到醫院探望花園街火警傷者,其中是一位吸入濃煙不適的社工,也是劏房住客。社工質問特首:“什麼時候解決劏房問題?”曾先生顧左右言他:“你有沒有申請公屋?”社工回敬:“你知不知道申請公屋的收入規定嚴格到連媽媽都養不起?”又嚴詞質問:“是不是要人們一輩子住在劏房?”無法回應,曾特首當然黑面離開。
大火慘劇,核心原因,是徹底失敗的土地房屋政策,用排檔來轉移視線,不正視,慘劇將不斷重演。(香港明報)
| 你知道嗎? 劏房 劏房(即“分間樓宇單位”,又名房中房;Sub-divided units)是香港出租房的一種,常見於唐樓等建築物。即是業主或二房東將一個普通住宅單位分間成不少於兩個較細小的獨立單位,作出售或出租之用;通常每個小單位均設有厠所。“劏”為粵方言,意指宰殺,如劏豬;引申為以利害分開,如劏開。 劏房,即將住宅單位分割成數個更小的部份的行為。劏房未必是套房,因套房是指一個可以居住的房間或空間,附設專有洗手間及浴室的單位。不是套房的劏房如板間房,所有租戶只能共用公廁。套房式劏房自設獨立厠所,未必設置獨立廚房。(資料來源:維基百科,最後修訂於201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