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拒絕殺人”辭職,先別論死刑的存廢爭議,王清峰這一著棋,除了侵蝕司法體系,也對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沒有幫助,甚至有拖緩台灣廢除死刑的進程之虞。
王清峰多年來積極推動廢除死刑,廣受同道中人敬佩。但身為法務部長,應該循適當途徑修訂重罪刑法,因為拒絕執法而辭職,卻成了不良示範。
古人為官,因為與眾議相左而辭官的前例不少,而且多有高風亮節的崇高意味,比如辭官歸隱的陶淵明,又如宋朝敢於直諫的宋琪,因與宋太宗常意見相左,終至罷相。
而王清峰為實現心中的“正確理想”,也以高風亮節的姿態辭職。可是,古時候是奉行“王法”的時代,老百姓是法律的奴隸;台灣卻是個民主社會,為官的當按照憲法行事,王清峰當上法務部長那天,就應已料到這一節,這和不滿新法制訂,憤而辭官抗議的情況大不同。
根據《聯合報》,台灣已經有4年未執行死刑了,最近3任法務部長都以“不執行”的手法處理死囚問題。
這原本是避重就輕的低調做法,但王清峰高調反死刑,如果她以平民身份這樣做,絕不會掀起軒然大波,但她是法務部長,於是挑起維護法治的爭議。
這一節外生枝,讓眾人注意到法務部長枉法的嫌疑,往後的法務部長即使有心再“避重就輕”,也已非易事,進而使台灣成為在實際上〈非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地區,新添更多困難,何況台灣目前只有12%民眾支持廢除死刑。
愛吃肉的人,未必有勇氣當屠夫;支持死刑的人,未必當得了劊子手,何況是堅決反對死刑的王清峰。但不得不說的是,台灣廢除死刑的努力,卻因王清峰不進反退。(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