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扒糞戰打得政壇臭不可聞


(台灣)20世紀初期,美國老羅斯福總統替那些揭發政商腐敗醜聞的記者取了一個封號:“扒糞者”,形容他們專挖負面新聞題材,就像手拿耙子的扒糞清潔工一樣,眼中祇有地上穢物而無視其他。

但新聞的扒糞卻與選舉的扒糞截然不同。在新聞界當扒糞者是榮耀,搞選舉搞到扒糞潑糞卻是恥辱。而且,扒糞新聞是扒政商之糞,讓他們見不得人的惡行劣跡曝光,以遏制腐敗的蔓延;但扒糞選舉卻是以潑糞方式攻擊對手,遂行負面選舉抹黑醜化或扭曲真相的目的。

在這次總統大選中,藍綠兩黨都有扒糞文宣,其中有些文宣所扒之糞,潑得對手臭不可聞,有些卻反潑自己,不但扒糞對手不成,反而讓對手有反扒糞之機。

以“柿子案”為例,綠營打這份文宣的目的,本意並非祇要揭發柿價偏低而已,而是要以柿價為例,造成選民對馬政府施政無能又不照顧弱勢的印象,卻因“圖片誤植”,最後狼狽收場,也逼得蔡英文不得不公開道歉。

再以“宇昌案”為例,藍營在選戰最後關頭決定扒宇昌舊案之糞,很明顯是想在選民心目中,造成蔡英文涉嫌違法圖利的印象,卻因經建會幕僚在解密公文上“日期誤植”,被民進黨逮到小辮子,結果扒糞未遂反被潑了一身糞,劉憶如也被迫為此道歉。

事實上,藍營這次想扒宇昌案之糞,不但是戰術上的失敗,更是戰略上的錯誤。瞭解內情的人都知道,藍營不在選前也不在選戰初期打宇昌案,就是基於戰略考慮使然,“預謀”把宇昌案留到選戰最後關頭才推出,期待能發揮一舉摧毀蔡英文形象的目的。

但從結果來看,藍營卻顯然高估了宇昌案的戰略效果。在解密的兩份公文中,宇昌案確實有3項疑慮可能引發爭議:其一,經建會不尋常地以極機密等級簽發公文,並且未經國發基金委員會決議即火速核撥資金,明顯違背行政決策程序;其二,蔡英文在2007年5月才卸任副院長,但在3月下旬簽發的公文中卻已出現當時尚未成立的台懋公司名稱,難免啟人疑竇;其三,宇昌案雖非由蔡英文直接督導,但她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立法過程中扮演的主導角色,以及她在宇昌案中扮演的催生角色,很難讓人對她卸任後就立即出任宇昌董事長是否違反旋轉門條款而不起疑慮。

在最近出版的《維基解密台灣》這本書中,AIT在2007年7月6日的電文中曾記載蔡英文與楊甦棣有這樣幾段談話:“蔡英文告訴處長(楊甦棣),她擔任副閣揆期間,便與經濟部、財政部、國科會、中研院和其他政府單位合作,推廣台灣的生技產業”,“她誇口稱,在自己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密切但低調的合作下,她已撰寫該法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且在稍早通過此一非常重要的法律,內容大致採自美國1990年代的法條”,“蔡英文盛讚王金平在此議題上,協調立法院各派系的靈活度與深謀遠慮。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為蔡英文另一位親密盟友……”,從這幾段當年並不為外人所知的談話中,更可以證明蔡英文在生技新藥產業立法與設立宇昌公司的過程中,確實扮演關鍵角色,她的角色以“直接督導”來形容其實猶嫌不足。

但決策程序有違常規,以及蔡英文可能有違反旋轉門條款之嫌,卻不能與蔡英文預謀或涉嫌違法圖利畫上等號,藍營如果在公文解密後,立即將宇昌案移送監察院調查便見好就收,而不繼續在蔡英文是否圖利上窮追猛打,宇昌案的結果確實可能會有輕傷蔡英文的效果,但藍營卻誤判宇昌案的戰略效果,以為此案可重傷蔡英文,再加上誤植日期的烏龍錯誤,結果被民進黨反將一軍,由此亦可見藍營笨到連打負面選戰都不會打。

宇昌案與柿子案一樣,都是扒糞文宣,也都是負面選舉,而且扒糞的陣營最後都自食惡果;但藍綠陣營打了幾個月扒糞大戰,打得政壇臭不可聞,在場邊觀戰的選民,尤其是那些遲未表態的獨立中間選民,卻不得不問:如果到投票最後一刻,藍綠陣營仍然不斷扒糞潑糞,我們這一票要怎麼投得下去?(作者是台灣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