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應泰:不問百姓問良心


(馬來西亞)本地人有一種說法,召喚消防隊救災必須付錢,所以如果只是小火患,大家寧可自行灌救,不會輕易致電消拯局。其實這應該是以訛傳訛,大概香港電影看多了,“有水過水,沒水散水”的印象根深蒂固,才會對消拯局有所誤解。消防及拯救局隸屬公共服務,怎麼可能向民眾收費?

不過,在美國召喚消防隊真的須付錢。據媒體報導,美國田納西州歐比揚郡郊一間民宅失火,戶主向附近南福敦消防隊求救,消防隊趕到現場卻不動手救火,眼睜睜看著大火將房屋燒成灰燼。事後,南福敦市長以“該戶居民未繳納75美元消防費”為由,認為消防隊見火不救並無不當。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南福敦消防隊不肯越界救火,從邏輯上並無不當,其市長“失火民宅不在本市消防隊職責範圍”的說法,也是一句實話,“不交錢就不救火”的說辭十分刺耳,背後的道理,卻是“市政服務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因果關係。這戶失火居民的住所毗鄰南福敦,並不在城市管轄範圍內,而消防服務屬於市政服務範疇,經費來源為市財政,也就是說,南福敦市民才是消防隊的衣食父母,消防員的每一元薪金,消防車的每一加侖汽油,消防水龍噴出的每一滴水,花的都是南福敦納稅人的錢。如今著火的並非“父母家”,如果動用“父母錢財”去“助人為樂”,萬一“父母”翻臉,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這支消防隊在道理上來說並沒有錯,當然在人情方面,可能會被批評太過計較、冷酷,但是他們“受人錢財替人消災”的自律行為,實際上值得讚許。市政服務服膺“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因果關係,說明人民的錢不能亂花,這是很淺白的道理。所以,當我們看到有些政府用錢沒有節制,任意揮霍公幣,有時也覺得心痛。因為他們所花的,都是從人民骨頭裡榨出來的油。

量入為出花每分錢

也不知是否大選腳步漸近的關係,最近國陣也變得大方,不停地派”糖果“。先是派發100令吉錢給中小學生;大學預科生及大專生也不落空,將會獲得200令吉的書券。一個大馬援助金更惠及3000令吉以下收入的家庭。在東運會奪金的運動員,獎金也大幅度增加;連經營不當的巴士公司,也獲得4億令吉的援手。

人民既然委託政府管理國家,照理不應對政策有異議,可是倘若做得過份,該出聲時就出聲。在經濟前景不明朗之際,政府使用每一分錢都應該量入為出,就算想推行社會福利,也要先掂量本身的財政狀況。這邊廂編造破產論,那邊廂花錢如流水,教大眾何以適從?奉勸那些掌權者,在開出支票之前,不問問老百姓,也要問問良心。(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