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照例被若干媒體評選活動拉去當評委。有一些主辦者立足於社會公義,執著於自己的評選標準,與評委反復溝通,盡可能拿出有說服力的結果。有一些則是形式大於內容,或者名單早已內定,評委過份認真反倒顯得添亂。
最壯烈的評選,是在花了大力氣之後,剛一露臉就被有關部門禁止,成為公開評選,暗箱宣佈。所以,大多數的評選中,主辦者和評委都心照不宣地,要以能夠順利出籠為前提。但是,每個人的原則和判斷各不相同,常常會出現令人尷尬的場面。
有一個評選,在我把名單報上去之後,主辦方干脆再也不跟我聯繫了。我去活動的官網看了一下,的確是一場誤會。雖然都叫年度影響人物之類,人家要的是引領浮華的名流,而我推的是調查地震死難學生的艾未未。
媒體與媒體之間,話語體系差異之大,不亞於雞同鴨講。這本身沒有甚麼問題,甚至是一個好現象,畢竟多元才算文化。問題在於,不僅彼此沒有認同,而且還設定為同一個舞台,互相排斥,這又是一元的思維,所謂爭奪話語權是也。
當然,為了避免尷尬,你可以儘量減少誤會,不去參加那些不贊同或不在行的評選。我這裡想要討論的是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大家對公共影響力及社會正義等的看法都差不多時,選擇差異也很大。
比如,我以為《南方週末》通過李蕊蕊案件的報導,揭示了“黑監獄”,是一個機智而勇敢的作為,應該在多個評選活動中上榜。令我意外的是,在一個評委均為同行翹楚且頗具規模的評選中,主辦方告訴我,幾乎沒有評委投票給它。
是大家對風險的估計不同嗎?報導此事的媒體的確受到過壓力,目前檢察院也將它化作一個普通強姦案,對背後攔截上訪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但這是一個已經刊登的報導,應該在可選範圍之內。
有人可能認為,起初的報導中沒有明確提出上訪和黑監獄的事,後來更沒有這方面的深入追蹤,加上有關方面的阻撓,導致此報導遠遠沒有形成類似“富二代”那樣廣泛的影響力。總而言之,它是一個不完美的報導。
相對來說,有些報導可以說是完美的,開端、發展、高潮和結局,一樣也不缺。投票給這些報導,是一種參加慶功宴的感覺。
但新聞評選和奧斯卡電影評選不一樣,很難等到大團圓。首先,新聞本身是一個過程,很多報導的事實都還沒有結束。其次,評選活動不僅是論功行賞的機會,也不僅是一種姿態,而且可以是一種參與,一種推動。
也許有人會反對,認為評委應該保持距離,才能客觀中立地投票。其實,任何評選活動都是一種觀點表達,想像中的客觀中立是不存在的。尤其在目前的中國,媒體可以找一些案例來聊以自慰或自勉,但遠遠沒有到開慶功宴的時候。那些被阻撓或讓我們內心恐懼的事件,才是歲末年初應該關注的重點。
據說諾貝爾文學獎有一個傳統,就是在同等條件下,更青睞於那些身處困境的作家。我認為中國的新聞評選活動,應該多學習這種做法。
因此,我特別希望上榜的兩個事件,是李蕊蕊案和唐福珍案;特別希望上榜的兩個人,是艾未未和許志永。我沒有算上劉曉波,就已經考慮到了國內媒體的邊界。
那些人和事,是在邊界線上,你投一票,就拉進來了,讓更多的人瞭解和關注;你放棄,就等於推了一把,參與了將其邊緣化的過程。
事實上,艾未未已經被《南風窗》評選為年度公共利益的代表人物,新近又入選《時代周報》“時代100人”。從正面意義去說,可以認為,有些評選小看了我們社會的包容度。(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