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龍炎:聲援安華不合理不合邏輯


(馬來西亞)1月9日,是安華雞姦案下判的日期。為了聲援安華,公正黨揚言將號召10萬人在1月9日,聚集位於吉隆坡大使路的高庭支持安華。這次稍微不同的是,大集會的主辦單位願意與警方商談,確保集會和平進行。

這是好預兆,希望不要臨時有變卦。尊重人民,至少那一小部份的人參與集會的權利,警方有責任維持秩序,而參與集會者當然也要遵守規矩。

大家都知道“1月9日釋放安華運動大集會”,根本上說又是安華認可支持的群眾運動。

只講手段不講常識

安華的支持者當然希望發展出像上個世紀末安華被革職後“烈火莫熄”效應,看來,歷史不會重演——如果你相信馬來西亞人民還有一點理智的話。要是你不相信,那你就等著比上一次更嚴重的情況出現。那是什麼呢?政治只講手段,不講常識。

上一回安華被革職,馬哈迪醫生成為攻擊的對象,馬哈迪被描繪為比埃及法老王更殘酷的領袖,而安華是個政治受害者;這一回,司法成為攻擊的對象,受害者又是安華。總之,安華都是主角,而罪名同樣是雞姦。

他自認沒有錯,卻選擇在法庭不宣誓自辯,而不願意發誓他沒有犯錯。最重要的,安華死硬派支持者完全相信安華是被陷害的。我說呀,要是這真的是政治陷害,我看壓迫的一方沒有必要夜長夢多,讓安華能夠通過法律途徑討回清白。

不按邏輯博取宣傳

不是嗎?安華的同情者和支持者一直認為首相權力很大,可以影響司法,那他其實可以這麼做(我們不要忘記安華是在拉伯時代被控的);他們可能會反駁說:審訊程序只是做樣子。問題是,審訊的宣傳效應,對安華反而有利。

這是簡單的邏輯。可是,他們還跟你講什麼邏輯。

比較有代表性的,還是霹靂州行動秘書倪可敏在推特的留言:1.09將是大馬司法制度的審判日,不管法官的判決如何,人民將是最終的審判官。55年,我們受夠了。

看到人可以問:為什麼上一回的不是大馬司法制度的審判日?法官的判決如果對安華有利,那人民是最終的審判官是什麼意思?支持安華,推倒國陣?宣傳最主要能夠讓人聽了爽,產生共鳴,邏輯沒有地位。倪可敏說:“55年,我們受夠了”。

宣泄情緒成份居多

是的,受夠了,這就是安華以及民聯領袖掌握的脈搏,也是民聯要儘量善加利用的武器。因此,1月9日聲援安華大集會的根本原因,倒不是對我國司法公正的不滿,倒是宣泄情緒的成份居多,受高深教育的語言思維邏輯十分混亂,也不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了。

再舉一例。公正黨檳州班台惹雅州議員沈志勤還認為,假如安華被判坐牢,更會加速改朝換代。要是這樣,那1月9日大會的聲援大會不是多此一舉了嗎?因為按照YB沈的邏輯,不管安華罪名成立不成立,對民聯都有利,罪名成立對民聯就更加有利。如此,最佳的策略就是順其自然,靜觀其變。

要是安華要對我國的民主有點貢獻,就應該做個堂堂正正、敢承擔的領袖,下令取消聲援大會,而不是藉大集會來向法庭施壓,妨礙司法。如果人民是最終的審判官,我們還需要什麼法律?(作者是大馬新聞資訊學院研究員)(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