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蔡英文的政見風格無一不具理想色彩,也無一不具抒情風格,直到投票前夕,她仍以協商民主與大聯合政府這兩項兼具理想與感性的訴求,來書寫她參選總統的最後篇章。
但競選與治國不同,競選可以“說得一口好政治”,即使說得天花亂墜,祇要達到動人心弦甚至摧人心肝的效果即可;但治國卻必須要有“做得一手好政治”的本領,如果有人因為說得比唱得好聽而勝選,選民遲早要嘗到夢醒時分的痛苦;協商式民主精神下的“大聯合政府”就是“說得一口好政治”的樣板。
蔡英文提出這項政見,動機是有感於政黨的仇恨對立,目的是為了停止內耗,所感所欲都是多數民眾心聲,問題是,協商民主與大聯合政府都是特定的民主治理形式,例如大聯合政府(Grand Coalition)是指立法會最大黨與第二大黨為主共組政府;協商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則必須具備4項條件:大聯合政府、相互否決權、比例代表制與少數族群自治,4者互為配套,缺一則非協商民主。
既然定義如此,進一步要問的問題便是:難道蔡英文勝選後將與國民黨共組政府?難道蔡英文要將現行以多數民主為主體的代議民主,改為同時具備4項配套條件的協商民主政體?答案顯然均非;即使她有意如此,除非大幅翻修台灣現行憲政體制,否則根本沒有實施協商民主的憲政依據。
也因為蔡英文明知協商民主是憲政上的不可能,所以她才一再強調“協商式民主的精神”與“大聯合政府的精神”,但所謂“精神”,其實就是有其名而無其實的飾詞;她想說的無非祇是兩句話:“當選後將延攬非民進黨人士入閣”以及“當選後將展開政黨協商對話”,但這兩句話太老生常談,所以才要用協商式民主與大聯合政府來包裝,新瓶裡裝的仍是舊酒。
再退一步說,蔡英文不但不可能組成大聯合政府,即使聯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也很難。以英國目前的聯合政府為例,保守黨與自民黨決定共組政府,由於保守黨中間偏右,自民黨中間偏左,兩黨在許多重大國家政策上一向有本質上的差異,因此在共組政府前,兩黨亦曾簽署一份聯合協議,針對11項重大政策,從降低赤字、稅制與銀行改革、政治改革與移民政策,到環境與對歐盟關係等,都提出兩黨同意的政策主張,其中並保留若干自民黨的政策自主權,例如自民黨可持續反對興建核能設施。
即使有鉅細靡遺的協議規範,英國聯合政府運作至今仍然問題重重,去年底卡梅倫否決歐盟修法,更引起一向親歐盟的自民黨強力反彈,副首相克萊格不但公開與卡梅倫唱反調,自民黨國會議員也在質詢時譴責卡梅倫;聯合政府“欠缺穩定性”以及“難以在團結與自主間平衡”的兩大脆弱本質,也在歐盟這項議題上暴露無遺。
從英國例子可知:零星延攬非黨籍人士入閣並非大聯合政府,連聯合政府都稱不上;其二,聯合政府必須要簽署黨對黨談判的政策協議,但即使有協議也難保聯合政府的穩定;蔡英文若要籌組聯合政府,可能與其他政黨簽署形同施政藍圖的聯合協議?可能對九二共識這類議題找到政策交集?答案不問可知。
台灣目前的政治亂象,並非因選舉民主或代議民主出了問題,而是因為政客的假極端言行導致政黨、族群與社會的假極端對立,問題在於人,並非政體或制度有問題。如果政客不改問政作風,政治文化也依舊不變,即使柏拉圖來當總統也難改台灣政治於萬一,遑論協商民主或大聯合政府。(作者是台灣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