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基於安全問題以及燃放爆竹引發的災難,多年來已禁止燃放爆竹與煙花。雖然新年前有消息指內政部正積極探討放寬燃放爆竹的禁令,允許民間在新年期間燃放爆竹與煙花,以添增新年的歡樂氣氛,惟最終卻因未獲內閣討論而作罷。
過新年是華人最古老最傳統最熱鬧的節日,也都知道是源自一個“年”的怪獸傳說。“年”是一隻一年四季都躲在深海中的怪獸,到了除夕就爬上岸來。“年”到那裡,那裡就有災難,後來人們發現牠怕紅,又怕巨響,所以在家門口貼起紅紙,在院子裡燒旺火,用菜刀剁菜肉,發出轟隆的聲音,把“年”嚇走,於是就有了貼春聯、掛彩燈、放爆竹的習俗了。
以身試法燃放鞭炮
這當然是民間的傳說,認真的探討,就可以知道其實是因為我們喜歡紅色,主要是紅色色澤鮮明,有著喜氣洋洋的模樣,而燃放爆竹與煙花,更是添增熱鬧氣氛。於是,燃放爆竹也就自然成為我們華族春節的傳統習俗之一了。
春節是農曆之歲首,是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的三元之始,是農耕社會在過完嚴寒冬季後,迎接春天的節日,源自原始社會的“臘祭”演變而來。在寒去春暖至的季節交替中,人們興奮與期待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家家戶戶都熱烈迎接新年。
在除夕的午夜交正子時時,有者到廟裡搶插頭炷香,有者在家門口焚香禱祈。這時候,震天如雷的爆竹聲,響徹雲霄,添加了熱鬧氣氛。雖然政府早已明文規定,為了避免發生火災和傷亡事件,禁止燃放鞭炮,違者將被處罰,可是迎接新年的喜悅,喜慶心情的表露,傳統習俗以燃放鞭炮來除舊迎新,旺氣通天,興隆繁盛,因此,雖是明知犯法,很多人仍然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監控以免樂極生悲
嚴禁燃放爆竹與煙花,確實是會延伸許多的問題,許多人明知道燃放爆竹是違法的事,仍然以身試法,在各角落偷偷的燃放,或許引發了火患,或炸傷了肢體,而執法人員的取締,也可能引發了爭執與誤會。之前曾發生過執法人員以家門口的爆竹碎紙,而登門搜查所引發的爭執與不愉快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另一方面,完全禁止會讓一些人以身試法,走私與私下販賣爆竹,而完全禁止燃放爆竹也因此無法控制所引發的後果。倘若當局允許在某個規定的日期時間內,在指定的地方燃放爆竹與煙花,然後派出監督人員來管制,則相信燃放爆竹與煙花所引起的災難可以完全被控制。
燃放爆竹可以增加喜慶的氣氛,也是華人喜歡的節日節目,可是,燃放鞭炮也確實會引起意外與災難,會製造樂極生悲的不幸,然而,倘若這些後果可以受到控制,可以受到監督,又可以在節日時增加熱鬧氣氛,相信很多人都會贊成解除燃放爆竹的禁令。政府若在來年的春節裡解除禁令,應該會受到華社的廣泛歡迎。(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