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源:稀土廠與大選


(馬來西亞)既然原子能執照局有條件地發出臨時營運執照給萊納公司,批准它在關丹格賓的稀土廠投入運作,那麼政府就必須說服關丹人及反稀土的人士,稀土廠的運作不會帶來健康和環境問題,否則勢必演變成政治課題,不利於國陣備戰大選。

為了消除人們的憂慮,避免關丹稀土廠變成另一個霹靂紅泥山亞洲稀土廠,政府做了許多工作,包括邀請獨立國際專家小組到來評估、聆聽民眾的意見;同時國際貿易與工業部及科學、工藝與革新部在去年6月30日列出萊納必須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11項建議及相關條規,才會允許稀土廠投入運作。

國際專家小組擬定的報告指出,大馬原子能執照局和環境局,專業地履行職務,確保萊納符合所有安全標準與要求,“大馬處理輻射安全的法令與條規相當全面,在特定案例中,大馬的條規比國際採納的安全標準更加嚴格。”

原子能執照局發出臨時營運執照,顯示萊納應該是遵守了11項條件,而當局在臨時執照下又列出5項條件,包括規定萊納提呈永久棄置設施的一切詳情,杜絕紅泥山稀土廠任意棄置廢料事故,但是圖測和地點,為何在臨時執照發出的10個月內才提呈?此外,當局有權委任獨立的諮詢單位,評估萊納是否遵循所定下的條例與規格,這是不是說,若出現違例事件,政府可終止稀土廠運作?

相比之下,萊納必須遵循財政保證條件,向政府繳納5000萬美元就無關緊要,因為人民健康是無價的,以萊納的財力及稀土的利潤,5000萬美元不算甚麼。

政府做了那麼多,反稀土組織會妥協嗎?馬華和華團人士會否改變立場嗎?從反萊納聯盟的態度、民眾的反應、紅泥山稀土廠慘劇的歷歷在目,以及關注環保課題的國際大趨勢下,要消除民間反對聲音是不可能的。

各地居民抗拒高壓電纜、電訊塔,甚至是垃圾焚化爐,又豈能容忍有輻射陰影的稀土廠?

而且當局在處理此課題的過程中,留下一些疑點,比如在規定萊納必須全面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11項建議期間,為何稀土廠沒有暫停建造工作;位於澳洲西部韋爾德山工廠的建設工作更超越預期的進度,萊納也不斷公告運作的日期,好像知道一定會獲得營運執照?政府機構的公信力、監督效率也是關鍵,如果兩者都高,就不會鬧到沸沸揚揚了。

雖然萊納稀土廠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提煉廠,產能足以應付全球五分一需求,但人民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稀土廠課題將是大選的棘手問題。(作者是《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