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柔佛古廟遊神申遺成功,成了國家文化遺產。有人說這是政府當局的政治花招,也有人回說不要把此事政治化。其實,柔佛古廟遊神本來就有其象徵意義。柔佛古廟的“存在”意義,常常也反映了一種官民關係的互動。其“政治性”,很多時候是“心照不宣”。
華人傳統社會對“公”領域之關注,不外乎處理對“天、地、人”之事。反映在“文化新山”,不分幫派的綿裕亭中華義山是處理華人的往生之地;而人世間最在意的自強之道,主要置於教育事業上,“民辦學校”一直是華社所關注之事,“寬柔”是新山華社共同扶育的公益性教育大業。至於柔佛古廟,則是人們“天人相合”的心靈寄托之所。如此的“一山一廟一校”,是新山華社的文化格局,亦是華社“公”系統之活動空間。
這樣的格局,不全然是華社的自然形成。畢竟此種格局在全馬是罕見的。新山華人傳統社會文化格局的形成,不僅是中華文化的延續問題,同時受到國家的制約。獨立前所謂“半自治”的華人社會,並非讓其任意行使,而是具有官方政府的監管和介入。如果沒有當年柔佛天猛公王朝統治者睿智的“獨尊義興”政策,相信不會有“五幫共存”的義山,不會有柔佛古廟的包容精神傳統。源於潮州民俗的“迎老爺”古廟遊神,也不容易走向今天“五幫共慶”的盛景。而民間流傳柔佛王室與古廟及遊神的親善傳說,更是說明了這一層彌足珍貴的“官民”友好關係。
然而,這種格局發展在1914年英國全面殖民柔佛之後,出現一些轉折。此後,義興公司被勒令解散,華社公共產業信託人受控於英殖民政府華民政務司,繼義興而成立的柔佛華僑公所的會務進展遭受很大制肘。英殖民政府權勢的強行介入與干預,制肘了華社“公”系統文化場域的自主性有效運作。
馬來亞獨立之後,華社“公”系統依然是華人文化傳承與文化建構的體現,同時也是華人民間社會與國家互動關係角力、衝突、調適、理解、諒解和對話的場域,亦是華社內部結構和資源整合的場域。
尤其是這數十年來,充塞族群偏見和誤解,面對“國家文化”,華社“公”場域裡的文化建構,它可以是激烈的文化抗爭,也可以是文化共享的親善對話。它提供了華社強化族群想象,自我認同,也希望他者能從誤解到理解,尊重華人的文化。而馬華表演文化和節慶文化的打造,事實上是最“安全”的一種表達方式,也是族群文化一種有效的公共展示。它巧妙地借由各種嘉年華會的精彩文化表演,承傳和再生華人文化,教化民眾,同時建構和諧的對話契機,讓政府和友族也能感受到社區共享的華人文化節慶之聖與狂,促進族群文化交流,並藉此文化場域來表達華社的心聲和共塑具有多元性“國家文化”的誠意。以至於經過各界“文化新山”的努力,陳徽崇獲頒“國家文化人物獎”,廿四節令鼓和柔佛古廟遊神被列為“國家文化遺產”。
然而,當年柔佛古廟征地事件之所以變得格外敏感,古廟山門被拆所引起的憤慨,關鍵亦在於古廟被視為華社之公產,它的象徵意義就變得非比尋常。保留古廟的完整性,意示著華社對維護其“公”系統文化自主權的高度自覺。古廟山門的悲劇,也是國家與民間華社之間失去對話的悲劇。
而今,古廟遊神申遺成功,肯定多少是有其象徵“官民”關係的意義。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政府的強行介入,會是必然的悲劇。過度的政治干預,也可能扼殺了文化的原創性。華社自主地在“公”系統的文化場域中,形塑自我認同和展示族群的主張,是華人文化延續和建構的重要契機,亦是國家與社會關係、族群與族群之間交流的重要文化橋樑。也因此,“文化新山”不應只是熱鬧和喧嘩,更要活得有尊嚴。(作者是南方學院中文系主任)(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