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綠色盛會2.0”成功舉行,逾萬人參與,掀起一片綠潮,標誌著反對建稀土廠的聲音已匯集成一股龐大力量,不容當權者忽視。
反對者固然多,但不能否認的,也有人支持在關丹建稀土廠,例如,一些人在檳州綠色盛會中鬧場,造成肢體衝突。
在一個民主國家,人人有發言與表達立場的自由,你有反稀土廠的自由,他也有支持建稀土廠的權利。只是,大家必須文明與和平地宣示自己的立場,而不是以暴力鬧場來展示本身的態度。換言之,支持稀土廠者可以依樣畫葫蘆地和平集會,表達意見,可是絕不能去人家的集會找碴。
好了,我的一位朋友比較文明,他從商,他只是平和地以言語支持關丹稀土廠計劃。他從企業的角度出發,認為這是一項明智的決定,因為大馬地理位置適中,有利於運輸。至於輻射的問題,他坦言相信澳洲公司的技術可以保障安全。我尊重他有支持稀土廠的自由,但是我無法認同他的看法。
稀土廠並不只是一門生意,不可僅從企業角度來考量。以經濟家術語來說,稀土廠產生太多的負面“外部效應”,而這卻是由大眾來承擔。
根據墨菲定律,凡可能出錯的都必定會出錯,把這定律套在稀土廠上,我們可以預見那恐怖後果(要記得的是,墨菲定律在大馬尤為靈驗)。誰可擔保稀土廠一定百分百安全?
當然,我那位朋友僅是在商言商,假如把稀土廠建在他家附近,相信他也會反對。這就如西方國家的態度一樣,他們歡迎萊納斯在大馬設廠,以打破中國壟斷稀土的局面,可是卻不願在國內搞稀土廠。中國稀土學會秘書長林東魯說得好――許多西方國家一邊大喊稀土危機,但自己卻不願搞稀土提煉廠,就是因為(怕)污染。
現在,決定權在政府手上,要取消稀土廠還是讓其運作,就等內閣拍板。這是一個痛苦的決定,畢竟政府早前已批准萊納斯的投資,如今出爾反爾,確會令我國失去信譽,只是,有時候為了人民的福祉,有些犧牲與損失是免不了的,就當作是早前錯誤決定的代價吧。
當然,到最後,政府依然有權力批准稀土廠投入運作,但如此一來,它就必須面對人民的審判。任何人與機構,包括政府都有權力作出選擇,但卻必須承受其所帶來的後果。世界就是如此。(作者是馬來西亞新聞從業員)(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