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為見義勇為立法


(中國)上海將“見義勇為保護和獎勵條例”納入2012年度立法預備項目,顯示當地有望通過地方立法,明確為見義勇為者提供保護和獎勵。以前官方也曾提出要獎勵見義勇為者,但此次立法的意圖,則是將對他們的“保護”提到“獎勵”之前,看似是一個小變化,實際上卻有很大的進步。

雖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但如今導致人情冷漠、不願幫助他人的主要原因,並非缺少獎勵。很多人實際擔心的是,阻止犯罪,會否遭歹徒報復?對受害人施以援手,事後是否可能反被誣為肇事者,有理說不清?

“義行”定性問題未解決

這些擔憂並非沒有道理,因為近些年,類似事件在國內並不鮮見,導致“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成為社會主流共識。可見,若不能消除百姓對這兩個問題的擔憂,即使出再多錢,恐怕也難有人爭當勇夫。

但更令人關心的問題,新聞報導中並未提及,那就是如何認定“見義勇為”,以及認定的過程和時效性。因為“認定”是政府提供保護和獎勵的前提,若前提因素不解決,又何談“保護”和“獎勵”呢?

這不由讓我想到去年發生的一件事:青年小隋因阻止小偷盜竊,遭歹徒群毆,重傷住院。但因監控錄影無法證實他當時行為的性質,又缺乏其他目擊證人,甚至連被偷者也不肯站出來為小隋澄清,令這名“英雄”的行為遲遲無法認定。最後還是根據疑犯被捕後的供述,官方才認定小隋的行為屬“見義勇為”。

這個帶點黑色幽默的事情,聽來令人唏噓,不僅因為被偷者的冷漠,也包括官方在認定見義勇為方面的低效。當然,這也證實了筆者的擔憂,在認定見義勇為前,若歹徒遲遲未被捕,那麼見義勇為者很可能時刻處於受威脅狀態。這段保護“真空期”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政府乏承擔
義士沒保障

即使歹徒被捕,也不一定會判囚終身,他們一旦出獄,是否會報復昔日英雄呢?那政府又是否有意願、並有能力提供終身保護,以防英雄再受威脅?如果不能,所謂的“保護”豈非又是空談?(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