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泰寧‧荒誕的良民制


中國江蘇省睢寧縣當局近日發明“良民”評級制,將每個公民私人生活的各個方面,引入大眾信用徵集系統。此舉一出,引來輿論嘩然。中國傳媒和網民的評論,絕大多數持批評態度。

有從法律角度分析,認為公民信用系統的徵集,本身是複雜的系統,它需要完整的立法過程。在缺乏統一規定和立法依據的情況下,一個縣級政府沒有權力評判公民的私德,更無權力將個人隱私加以公佈。亦有評論從尊重人的私隱角度出發,認為公民尊嚴的前提,正是私權不受公權的侵害,自身的自由也能得到充份保障。地方政府有責任維護公民的合法信用,卻沒權力衡量和評判公民的私德。

不過,卻沒有一個評論夠膽從民主政治的角度對睢寧縣當局的行為嚴加批評。沒有一個評論夠膽指出,這些官員並非由人民以自己手中的選票選舉產生,他們根本不需要向人民負責,根本不需要接受人民的監督。中國總理溫家寶在其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嚴,並表示將大力推行讓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但在睢寧縣官員眼中,溫家寶的這些承諾根本就是廢話。因為人民只是需要他們嚴加監管的對象,而根本不是甚麼服務對象。

正是由於中國目前缺乏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民主選舉制度,這些原本應當是被監督者的地方官員,才可以顛覆權力的本質,將荒誕的良民制當成創新,時時刻刻以監督者自居。倘若人民有權利用自己手中的選票直接決定這些官員的命運,他們還能夠如此狂妄嗎?(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