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三八婦女節,朝野政黨婦女組領袖再提30%女性決策權。行動黨婦女組主席章瑛和巫統婦女組主席莎麗扎不約而同要求各自政黨來屆大選,派出至少30%女性候選人。
這要求合理嗎?在回答問題之前,先看下面的例子。
大家對於新經濟政策的扶弱政策並不陌生。我國在70年代提出新經濟政策,在教育等領域推行種族固打制,保留配額給經濟上相對落後的土著,以拉近土著與非土著之間的經濟鴻溝。
此政策引起了爭議,比如在大學招生方面因為保留配額給土著,導致一些表現更出色的非土著無法順利進入大學。有人不滿此政策沒有提供各族平等機會,認為大學招生應以成績優先,這也就是後來所採用的績效制。
接下來再看另外一個例子。我國國立大學生的男女比例近年來出現不平衡的趨勢,據說目前已經達到了女生佔70%,男生佔30%。如果現在有人建議在大學推行性別固打制,保留50%的配額給男生,以糾正大學男女比例不平衡現象。你會認同嗎?
你可能覺得這作法很離譜,因為大學錄取學生應該以成績為考量,如果女生比男生優秀,即使大學有70%甚至90%的女生也沒有不妥。
好了,回到30%女性決策權的課題。要求更多女性決策權本質上與上述兩個例子一樣,都是為了糾正不平等現象而提出的“扶弱政策”。首例子是要扶助經濟上相對落後的種族,第二例子則是想扶助成績輸給女性的男性,而女性決策權則是要扶助在政治及國家決策權上相對落後的女性。
運用人工方式糾正不平衡現象,如保留至少30%候選人配額給女性,目標雖然並沒錯,但是在過程中卻可能製造另一種不平等,即機會不平等,一些能力更佳的男候選人或因此被剝奪上陣的機會。
各造要努力的應該是促進男女更平等的競爭機會,推行更多計劃減輕女性的包袱,消除性別歧視,讓女性能夠在職場或政壇上與男性公平競爭。在機會平等下,即使有天女性比男性擁有更多決策權,我想男性也不會有任何異議。(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