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幾年美國重大弊案不斷,主要的有“聯邦調查局”總部隱匿了許多基層組織對911將會發生的事前警告情報,美國政府無能使得企業犯罪如安然案等接連發生。於是美國出現了所謂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媒體上許多人都主張政府要努力恢復人民的信任。
但當代美國政治哲學家,哈佛大學教授湯普遜(Dennis F.Thompson)在他的論文集裡卻獨排眾議,說現代的民主法治就是以“政府不值得信任”為前提而發展起來的。既然“政府不值得信任”,又怎能要求它“重建信任”呢?因此美國弊案連連,要如何去重建防止說謊欺騙和無能的體制?
由於民主法治不是我們社會自己發展出來的,因此在我們的社會,人們都相信“人民有權,政府有能”這一套說詞。但現在的政府日益無能,當政府無能,所謂的人民有權豈不成了空話?但西方則不然,它自18世紀民主法治發展之初的啟蒙時代,即已形成了“政府不值得信任”的基本認知。18世紀最主要的啟蒙思想家休姆(David Hume)就已說過:“視政府的每個人為惡棍,這是正當的政治公理,雖然這個假設在事實上可能是錯的。”他的意思是,我們並不是真的看不起政府,但可以很正當的懷疑政府的邪惡與無能,只有如此,始可督促使其不作惡事及有能。
正是有這樣認知,在美國獨立立憲時,開國元勛那一代,在討論憲政原則時,都把“政府不值得信任”當做前提之一。“獨立宣言”起草人,後來當第3任總統的傑佛遜就明言政府的不可信。他說:“一個選舉專制的政府,不是我們應奮鬥的目標。”因而政府由人民及媒體直接監督是他的主張,他甚至認為人民監督得太過份也比政府專制惡搞好。而立憲最大的功臣,後來當第4任總統的麥迪遜更認為權勢有擴大惡搞的本性,它根本不值得信任,因此有權力分工相互制衡監督以及政府內控機制的設計。這也就是說,民主憲政的基本前提就是權力不可信,政府不可信,透過監督內控使它不敢為惡,因而變成可以信任。
但前述湯普遜教授指出,近代以來,行政權獨大,且政府的操弄技巧日益發達,它會透過說謊、造假、隱匿資訊、轉移焦點、收買媒體等方式來任性而為,另外則是政府的外控及內控監督功能日益不彰。政府說謊造假無人揭發,出了問題也唬弄推卸及包庇而過,遂造成弊案不斷。湯普遜教授遂主張強化政府的透明公開,強化政府的內控機制,以及立法鼓勵檢舉揭弊已日益迫切。他指出美國政府都有內控監督,但這種內控監督多半只是聊備一格,淪為機關老闆的走狗。如果內控機制能由熟悉業務的主管擔任,則機構的欺騙及隱匿資訊的弊端必會減少。
今天其實已進入新的危機期,我們社會迷信“政府有能”,對政府的胡作非為早就掉以輕心。由於統治者太容易操控卸責,因此我們政府的退化已告加速。人民應澈底的覺悟: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把政治重來一遍,重建政治的態度及制度,因為只有不相信政府,政府才會被逼迫成有能力啊!(作者是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