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創新從改變開始


(中國)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認為烏坎群眾在土地等問題上的訴求合理合法,而英明的政府洞若觀火,主動順應民心,所以就讓他們把《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落到實處。看來汪書記不打算在創新上讓其他諸侯眼紅,卻要在守法上與烏坎村民爭功。但是,他這個解釋至少有3個疑點等待進一步的解釋。

第一,不再像往常那樣走過場,落實《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動力何在?是因為群眾訴求合理合法嗎?假如有群眾提出不合理合法的訴求,政府就可以不給他們落實此二法?或者兩者沒有因果關係,是政府突然覺悟了嗎?

第二,既然群眾訴求合理合法,為什麼在此前長時間的上訪中政府沒有慧眼識珠呢?直到上訪被忽視、被阻止之後出現激烈衝突,政府也沒看一眼人家的訴求,就派出武警包圍村莊了,並宣佈村民自治組織非法?村民們誓死反抗致使武警不能進村,政府還沒看出其訴求合理合法,派出流氓便衣去騙抓了帶頭人,並在看守所里發生人命案?那麼,政府到底是什麼時候、何種情況下,突然發現這些訴求原來是合理合法的呢?

第三,這個說法是否意味著,過去、現在和將來,那些被鎮壓的維權活動,民眾的訴求都不合理合法?或者說不合理不合法,就可以武力鎮壓?

很多學者都在討論政府的創新和改變,雖然是出於各種好意,但在我看來,這多少是對烏坎民眾勇敢和智慧的忽視。烏坎事件之所以發展到今天,首先不是政府創新了什麼機制,而是民眾改變了自己。最值得總結的,不是政府如何應對民眾的群體事件,而是民眾如何應對政府的維穩體系。

首先,從土地征用到村官選舉,烏坎人都有自己明確的權利意識。他們明白土地和自己的關係,也明白土地和腐敗的關係,更明白腐敗和選票的關係。尤其重要的是,他們在行動中不斷地強化和豐富這種權利意識。

其次,他們堅持行動,多方出擊。從傳統的宗法制度,到時髦的微博平台,都可以成為他們追求民主的資源。在武警圍村的恐懼中,他們能夠誓死反抗;當官方同意談判的時候,他們可以理性應對;爭取到民主的機會之後,他們仔細謀劃,反復討論,創造性地發展了村民代表議會制度。

尤其重要的是,他們集思廣益,善於學習,不斷成長。無論男女,不管長幼,都能各擅其長,精誠合作。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有智慧的出想法。同時,他們充份利用外部資源。選舉專家,圍觀網民,都成為他們的合作伙伴。

當官方以慣用的敵我劃分來隔離境外媒體時,他們未被嚇倒,反而更多更好地為記者提供方便,讓事件成為全球焦點,得享不僅透明而且殺菌的輿論陽光。而中國內地很多類似事件被鎮壓之後,人們卻常常總結是因為外媒採訪給了官方口實。

烏坎人的行動,的確也給了官方創新模式的機會。或者說,是他們的堅持,讓官方被迫改變了陳舊的套路,尋求新的解決辦法。但是,這並不等於官方從此獲得並改用這一模式,來應對類似的群體事件。要讓想“烏坎模式”成為這個龐大的官僚體系的“創新”,仍然需要民間社會給予足夠大的壓力,發展足夠多的智慧。(選舉年中的意外事件:下)(作者是中國著名時事評論人)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