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個月20日,北約駐阿富汗巴格拉姆空軍基地發生美軍焚燒可蘭經事件,引爆阿富汗的反美狂潮,導致至少30人死亡,美國總統奧巴馬立刻道歉,仍不能阻止美國與阿富汗的雙邊關係受損。3月11日,一名駐札阿富汗南部基地的美國上士失控,凌晨闖入附近村落,射殺17名熟睡中的村民,包括9名兒童和3名婦女,引起舉世震驚。
美國軍隊如此缺乏敏感,不能尊重當地國的民情和宗教信仰,以及如此缺乏紀律,釀成軍人濫殺平民的慘劇,縱使美國社會有支持軍隊的傳統,也無不感覺汗顏。媒體報導,美軍濫殺事件,不啻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使美國沒有在阿富汗成功的任何機會。
美國在阿富汗支出的軍費,每週達20億美元,接近一天3億美元。戰爭使得美國民窮財盡,國家付出了極大代價,仍不能剿滅塔勒班政權,為了及早脫身撤軍,甚至不得不與敵人尋求政治談判,顏面無光。現在60%的美國人認為,阿富汗戰爭不應該再繼續下去。美軍濫殺平民事件將是一個分水嶺,註記這場戰爭走向失敗――一如越戰,美軍在廣南省的“美萊村屠村”事件,讓美國掀起了反戰運動,從此戰爭的正義性遭到質疑,戰場挫敗如人心之失,江河日下。已經有人認為,阿富汗是美國的另一場越戰。
美國何以如此健忘?越戰“美萊村屠村”曾經重創美國形象和軍心士氣,褫奪了美軍是“正義之師”的道德光環。“美萊村屠村”事件曝露後,共有25人被起訴,但全部獲判無罪;率隊的威廉.加利中尉,由當時的尼遜總統下令具保釋放,最後在家監禁了3年半,為屠村事件做了終結。誰下的殺人令?各說各話,迄今仍無定論,500多條人命,死得不明不白,成為越戰永難磨滅的汙點。
44年後,同樣的3月16日,在阿富汗濫殺的美國陸軍上士貝爾斯被押送回國,美國拒絕交出貝爾斯去接受阿富汗法律審判。貝爾斯在一週後被正式起訴,控以29項罪名,包括17項謀殺罪,檢方可能求處死刑。但即使罪名成立,依美國前例,數年甚至數十年內,貝爾斯都不會遭到處決。
甚至,貝爾斯上士還可能如威廉.加利中尉及他屬下一樣,雖遭重罪起訴、結果沒事。依照美國法律,本案沒有謀殺現場(在阿富汗並未保留現場);沒有死者解剖報告證明死因,因為遇害者依伊斯蘭傳統都已迅速埋葬;也沒有目擊證人,因為他們可能不能或不願到美國來作證。光是靠辯護律師的技巧,就不難為被告脫罪。
更利害的是,貝爾斯的心理狀態可能無法接受審判。律師將以軍事法庭中常用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為理由,為兇嫌辯護。換言之,這是一個心理受創、神智不清的軍人闖下大禍,他自己並不知道做了甚麼事。甚至,律師、軍方、媒體、國會議員還有意無意的為他塑造公關形象,把貝爾斯描繪為一個“愛家、愛孩子、友善的結婚男人和榮獲勳章的愛國軍人”,是一個戰爭的受害者,美國甚至對他有虧欠,須設法為他開脫。
以上說辭如果奏效,未免更為可怕――原來,一個美國的好男人一旦上了戰場,就會變成濫殺無辜的兇神惡煞;同時,也反證了美國軍紀不良極為嚴重,“只要我瘋了,幹了任何傷天害理的事都會沒事”。難道全世界都該提防美軍,因它絕不是正義之師,而是一窩土匪強盜?這未免污衊優秀的美國軍人,也讓軍人養成教育成效成疑。
所以,濫殺阿富汗平民的美國軍人,必須迅速接受軍法審判,給予最嚴厲制裁,而沒有這樣那樣的理由;相關的上級主管必須連帶遭到調查處分。原因很簡單,軍人持武器作戰、保國衛民,不容倒轉過來,持先進武器非法殺人。如果有這樣那樣的理由作豁免藉口,就沒有軍紀可言,就不是軍人,而是殺人兇手,而且在別人的國土上作威作福,還有治外法權。
果如此,貝爾斯就是“翻版的威廉.加利”,阿富汗戰爭就是“翻版的越戰”。歷經了幾乎半世紀,美國軍紀竟然毫無進步,抓狂的美軍仍然讓人聞之色變。至於奧巴馬是不是尼遜,不消多久便可檢驗。
虐待、暴行、濫殺,不僅暴露美軍兵員不足、濫招入伍,導致素質低劣的現象,也顯示美國酗酒、縱情、暴力風氣的影響,在各個戰場發作出來。只要美國在全球駐軍、以保護其利益的需要持續,美軍闖禍的事還會層出不窮。從越戰、伊戰、阿富汗戰爭到下一場不知何地的駐軍戰鬥,不記取教訓,教訓還會紛至沓來。(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