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官僚失糾正政府道德勇氣


(台灣)近年來,台灣盛行都市更新這種觀念。都市裡的老舊社區可以在建商或住戶主動下,發起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為都市創造出許多空間,由於以前的建築技術不發達,只能蓋較矮的房屋,而今樓層增加,等於都市的居住空間可以增加許多倍,因此建築商人很樂衷此道。只要在好地段搞幾個更新案,就可以蓋出好多高樓豪宅,像台北市這種地方寸土寸金,更是建商必爭。問題是台灣的都市更新在立法時,對原住戶的權利考慮不周,因此建商很容易用多數人同意的方式獲得土地,侵犯到少數拒絕參加者的權益。

最近在台北鬧出大事的文林苑都更案,就發生在士林的老社區黃金地段。此地段其他居民都同意參加都更,只有一戶王姓人家在那裡有兩間祖先自清代以來就居住的房子,王家人重視祖先遺產,打從一開始就拒絕參加。照道理,建商及同意更新的住戶跳過這兩戶也可以搞更新,只是跳過這兩家,建商的建築面積就會縮小一大塊,也會少賺好幾個億。而台灣的都更法律卻不保障王家這種釘子戶。王家反對了3年完全無效,建商在這塊建地上要蓋一堆豪宅,預售屋都已賣光,於是發生了首起台北市政府、建商及警察強制拆除釘子戶的事件,當天有大約300多名大學生反對強制拆除,用身體來阻擋拆除工作,和700多名警察合演了一齣反拆除與拆除的衝突大戲。警民對峙了整整一天,最後是警察人多,把學生拖走,還是把王家人的兩戶祖厝拆掉了。

根據人民的攝影存證,那天在現場指揮調度的似乎是建商公司的總經理,立即引發“建商治國”的問題。由建商在現場指揮警察拆房子,人們開始追究政府處理都市更新問題的整個程序。原來台灣在處理這種問題時竟然是“建商本位”,不願意參加都更的住戶權益完全得不到照顧,像王家人這個釘子戶就是被政府的不公正法律所害。

台灣是個土地私有制的社會,都更法律卻縱容建商可以巧取豪奪人民的土地與房屋,這種法律很明顯的已經違憲,因此有人準備去大法官會議打憲法官司,如果打贏,台北市政府就必須在王家土地上照樣重建賠給人家,而建商已全部預售完畢的新屋也必須改變,對已預購者違約賠償。這意謂拆屋事件引發的風暴現在才剛剛開始。

在這起拆屋風暴裡,最值得警惕的是,整個政府體制,從中央到地方,那麼多官員參與,縱使不參與,也每天看報知道這起糾紛的演變,卻沒有一個人敢有擔當的宣佈拆屋之事暫停,大家都眼睜睜的看著這起違背正義的事件發生。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處去年似乎已對強制拆除覺得不安,因而請示內政部,內政部的答覆是既然法律有規定,就要去執行,不執政就是行政怠惰,因為有了上級這樣的決定,台北市雖覺不安,只得錯也錯到底。更荒謬的是,包括行政院和內政部每天在新聞上看這事件發展,絕對有權也有責適時出面要求拆屋暫停,但他們都沒有這麼做,反而是等到拆屋事件鬧成大新聞後,行政院長陳沖及內政部長才出來表示都市更新的法律不對。這些大官如果在拆屋風暴發生前就表示立法有錯,足可使拆屋之事暫停,他們事前不說,事後再放馬後炮,又有甚麼意義。釘子戶事件已暴露出官僚系統對政府不正當作為已失去了主動糾正的道德勇氣。(作者是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