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傅:嫖雛妓代價大


(馬來西亞)日前新加坡媒體爆出當地多位有頭有臉的男士,因為涉及嫖雛妓而被提控上庭。

這些被控嫖雛妓的男士多數是好資歷或是有知識的專業人士。他們的人頭相片,也沒有被遮臉而清晰的像我國成功人士形式登在報上的相片一樣,那才是叫人詫異不已。

嫖雛妓,是指與未成年16歲以下的小女孩發生性關係;在馬來西亞可說是一項極嚴重的罪行,即使是女孩主動獻身,被揭穿後也是強姦罪,可能要被判坐牢20年和加鞭的刑罰。

不過,在新加坡可能沒有如此嚴重的判刑,才導致時常發生有人喜歡嫖雛妓事件。

雖然新加坡對那些犯上嫖雛妓的犯者沒有採取極嚴格的刑罰,不過,新加坡官方可以公然在報上公佈犯者的人頭相,這種刑罰的確也叫人心驚膽顫。

當嫖雛妓的人頭相被刊在報頭上,犯罪者的家人、朋友及兒女看到,他們會有什麼感想?要怎麼樣去面對親友?

而當事人醜行一爆光,其家庭角色、其職業前途,是否出現史無前例的恐懼或壓力?

懲罰方式有警戒作用

這種將嫖雛妓的犯者相片刊在報頭上的做法,亦堪稱一絕,看看今後,還有誰敢去嫖16歲以下的小女孩?

在我們大馬,犯上強姦未足齡小女孩者,通常只在法庭下判後,也只有讓記者拍到臉半掩的嫌犯圖片上報,而很少看到犯者的清晰人頭照被拿來上報,這種懲罰方式,也應是各有千秋。

提及嫖雛妓,也許是傳自外洋國家的一種人性變態嗜好風氣,為什麼正常的男子,會對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女孩有性趣?

這種觀念,也就是像我們要吃水果時,應該摘取已成熟又香又甜的果實,而非將青澀未熟的果子在口中啃的道理吧?!

然而,現金金錢掛帥社會,許多人為了尋找特別刺激,而不惜做出違背人性變態事來而不自知。直至自己嫖雛妓相片被刊出來,那時要後悔已太遲了。(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