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風:膚色可疑?


(美國)佛羅里達州17歲黑人少年馬丁遭受鎗殺,是美國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全美各地紛紛發動抗議示威,數以千計的人走上街頭,要求當局馬上逮捕與起訴開鎗導致馬丁死亡的社區守望相助隊長辛默曼。

辛默曼至今仍未被捕,因為佛羅里達州有一項備受爭議的法律,即“自衛法”(Stand your ground law)。根據有關法律,任何人如果感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可以不需逃跑與迴避,所謂stand your ground,而出手殺死對方。辛默曼說,他遭受馬丁攻擊。

整件事是這樣的,先談事實:馬丁17歲,一天晚上下著雨,他到附近的7-11便利店買飲料與零食,社區守望相助隊長辛默曼在巡邏社區時,看見他走在路上,覺得他樣子可疑,打電話給警察,警察說馬上就來,命令他坐在車裡等警察,不要有任何行動。但辛默曼不聽,走出車外,後來向馬丁胸口開鎗,導致馬丁死亡。馬丁身上沒有武器。

辛默曼後來說,他被馬丁毆打,甚至跌倒在地,所以開鎗。馬丁死了,不能自辯,但附近居民說只聽見馬丁高呼求救,除了鎗聲,並沒有聽到兩人打鬥聲。

這宗案件有兩大疑點,第一是馬丁17歲,140磅,辛默曼28歲,250磅;後者可能被前者打倒在地,而面對生命威脅嗎?第二,警察叫辛默曼坐在車裡等警察,他為何不聽從指示,下車然後開鎗?

當然,最叫人受不了的是,馬丁之所以“可疑”純粹只是因為他是黑人!

這種事,在美國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美國警察暴力許多與種族有關,被鎗殺者往往後來發現無辜,他們唯一可疑(suspicious)之處只是因為他們的膚色。

這件事,奧巴馬總統也開腔,他說,“如果我有孩子,他的樣子大概和馬丁一樣。”

辛默曼成為美國黑人公敵,大家紛紛抗議示威,許多白人一樣走出來抗議,不少示威者穿上類似馬丁遇害那天晚上的連帽衫,上面印著:我的樣子可疑嗎?美國許多基督教會也站出來譴責這事件,認為這已非第一次發生出自種族歧視的仇恨犯罪。美國國會眾院司法委員會開始舉行討論會,國會議員,特別是民主黨議員,要求警方秉公執法。

這件事如果當局處理不當,隨時可能引爆黑人社區憤怒情緒,暴動一觸即發!(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