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不只是選舉,選舉不過是民主的形式,而且恐怕還是非常膚淺的一種。民主也不只是人民做主這般簡單,民主的精神底蘊是對個體生命的尊重,強調自由靈魂。職是之故,民主不像選舉一樣,只是幾年一次,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與心態,有如7―11便利店,每天24小時一年365天不打烊!
民主是一種精神,不只是形式。沒有愛情的婚姻只有形式,沒有幸福;沒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選舉,也是如此。民主精神缺席的選舉,只有形式,不是真民主。
民主精神必須由下至上,自動自發,不能勉強,就如勉強的愛情是沒有幸福的一樣。美國以民主與自由口號攻打阿富汗,以為可以斬除暴君移植民主,可是人民思維不改,你斬掉一個暴君,他們可以再選另一個上台。美國要從阿富汗撒軍,塔勒班隨時捲土重來,他們可以再來,因為不少老百姓讓他們再來一次。
民主是對個體的尊重,少數服從大多數,但大多數也必須尊重少數,否則就演變為大多數暴政。民主的文化其實也是一種講理的文化,這亦是對個體生命尊重的體現。
民主說穿了,就是把人當人來對待,而且人人平等。這種理念必須貫徹生活每個細節,成為一種文化底蘊。
很多人不把人當人來尊重,以種族、性別、宗教、性取向、國籍等把人分類,沒有人人平等的概念,結果自然雙重標準,民主精神不是荒腔走調,就是蕩然無存。
把人當人,聽起來容易,但真要貫徹始終,卻不簡單。我認為在華人的言語論述中,最荒唐的一句話就是“長大成人”,這4個字的言下之意就是小孩還不是真正的“人”。無怪乎,許多華人父母不把小孩當“人”來看待與尊重,小孩必須“聽話”,聽話成了小孩至高無上的美德,孩子的意見、喜愛、好惡不被尊重,他們唯一的責任就是“聽”話,不是發問,更不可能是辯論。殊不知反民主的威權統治,往往從家裡起頭,從不許小孩“頂嘴”開始。難怪社會講理與辯論精神不彰!
尊重小孩,對許多華人來說是不可思議的,我們有愛護小孩與照顧小孩的觀念,但“尊重”卻是匪夷所思。這是因為很多人把“尊重”留給大人,以為小孩無知,不過是統治的對像。這就如許多威權統治者一樣,以為老百姓無知,唯一的責任就是聽話與服從。(作者是自由撰稿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