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風:如果華萊士是大馬人


(馬來西亞)美國著名記者麥克華萊士(Mike Wallace)在4月8日逝世,終年93。

這位曾經訪問過鄧小平與江澤民,還有許多政界領袖的美國電視新聞記者在93歲高齡離開世界,但對美國新聞界來說,還是令人嘆息。美國著名與出色的記者不少,但曾經是好萊塢演員,能唱能演,拍過電影,後來半路出家做記者,而且表現標青,令人既敬且畏的,恐怕僅有華萊士。

華萊士的名字響噹噹,因為他訪問的風格令人耳目一新,他咄咄逼人,但卻公正客觀,不問對象,只看議題,無敵無友。我15年前初到美國,最初幾年,幾乎從不錯過《60分鐘》。《60分鐘》是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王牌節目;有人說,沒有華萊士,就不可能有《60分鐘》。那時特別注意這節目,還有華萊士,除了學英語,也是為了仿效他的訪問風格,因為我認為在美國眾多電視記者中,我的性格與他最接近;我當時的教授曾經對我說,向性格與我們接近的成功人士學習,事半功倍。

可能是演員出身,所以擅長講故事,他的節目一步一步把觀眾引入問題核心,引人入勝。他的訪問技巧,屬於敵對式,但不是針對性,尖銳深刻,沒有一字廢話,而且“突擊”功夫一流。他的訪問風格穩重不輕佻,因為態度堅毅、專業與嚴謹,所以不像新進記者為引人注目而語不驚人死不休式的嘩眾取寵。他做記者做到87歲才退休,93歲離開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人不捨。《紐約時報》稱他為先驅,《華盛頓郵報》說他是美國最偉大與最具影響力的電視新聞從業員。

我常在想,如果華萊士生在大馬,他可能如此出名嗎?他可能還是如此出色的記者嗎?大馬新聞界可能有供他發揮新聞才華與天賦的平台嗎?還是他的棱角恐怕早被大馬箝制新聞自由的惡法給磨平?或許,他不甘做第3流的記者,而繼續做演員?又或者他繼續在新聞界做開拓新聞自由的“先驅”?但先驅還是必須有合作對象,還有追隨者,只是在馬來西亞,他可能在新聞界找到願意提攜他的前輩,還有願意與他一起赴湯蹈火的同輩與後進嗎?

這些問題,我從看他的節目開始就不斷地問自己,問到今天,還是沒有答案。

有人說在美國做記者容易,說這種話的人大概沒有在美國生活的經驗。美國出色者眾,第一流的人才,往往第一志願是做記者,在美國做記者想要冒出頭來,談何容易?美國有第一憲法保障新聞與言論自由,但分分鐘還是可能被人告誹謗。華萊士曾被告誹謗,要求賠償超過一億,他因此還得了憂郁症,想過自殺。

說在美國當記者容易,那是不長進的非美國人給自己不長進的藉口!(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