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大學生在首都獨立廣場紮營,以和平靜坐提出訴求6天後,卻遭約60名“來歷不明”的流氓夜襲動粗,令人感到百思不解的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是因為隆市局及警方在“出事”的上週四凌晨及之前,即使發出警告,也沒有採取對付行動,可是這群“非執法當局”的黑衣人,卻當警方面前鬧事,難道“法”就在若輩手中?或後面有人而有恃無恐?
這些大學生是要求廢除高教基金貨款,不管他們的訴求合不合理,他們的行動,內長希山慕丁都認為“並未對國家安全帶來威脅”,或許是這樣,執法當局(在夜襲前)才沒動手,可是突然間卻殺出這群黑煞星,而且是有警駐守下動粗,難道視警方為無物?
這種無法無天的粗暴行徑,令人想起2月26日發生在檳島舊關仔角言論廣場的毆人事件,當時也是有警在場,更有便衣警長阻止的光天化日,一群青年囂張的打記者、更威嚇一州行政首長。當時廣場人群集會,是在進行反稀土廠的演說,不同意,不就上台反駁,何需糾眾鬧事?
這種一再出現的群體動粗阻撓和平訴求行徑,不管幕後是否有人,不管是誰主使,結果只有一個,和平行使合法權力以提出訴求的民主環境給糟蹋了,奉行民主自由的朝野人士容得了嗎?若不,就得合力儘早制止而非任由滋長,就得將破壞者繩之以法,若讓他們逍遙法外,就是慫恿他們繼續胡作非為。
在“和平集會法令”已通過,在民主漸受認同的今天,和平集會抗議與訴求將會普遍,如再過2天將在全國各地進行的黃綠大集會,尤其是首都的萬人大集會,內長希山慕丁表示“在法令下是允許的,政府是在民主制度的成熟及社會進步下所採取的做法。”因此倘若各造能如希山所說,並相互配合,使往後的集會不管多少人都不再出現流氓式的亂場,那麼立意要實現先進國宏願的大馬就能昭示全世界:大馬能!能以和平與民主方式集會傳答民意,政府也能在民主精神下行事。(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