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陳冉被候任特首辦聘用引起公眾熱烈討論,由於她仍未在港住滿7年,並非香港永久居民,也曾經是共青團的成員,有輿論認為政府聘用她有違一國兩制原則雲雲。其實如此說法未免有點誇大其詞,杯弓蛇影。先說陳冉的內地居民身份,她受聘的職位(候任特首辦項目主任),並非公務員職位,而只是政府合約制的僱員,並未有需要符合永久居民的條件。事實上,政府用合約形式也聘用了不少外籍人士,現在有人認為政府不應批准聘用內地居民,這樣就顯得有欠公允了,為什麼外籍人士可以擔任政府職位,反而內地居民卻被排除在外呢?無論政府或是私營機構,用人唯才是最重要的標準。陳冉幾年前已被梁振英聘用,現在她已非常熟悉梁振英的工作,而候任特首辦因只有約兩個月壽命,進行公開招聘已牽涉幾個月時間,由於時間不容許,選擇現有下屬繼續工作是可以理解的,至少不需要從頭學起,時間無多,爭分奪秒協助完成新舊特首交接工作才是重點。
用人唯才是最重要標準
再說陳冉的共青團身份,報載原來她已有長達好幾年沒交組織費用,現也不再是共青團成員,是否要因為她曾經加入共青團,而儘管她已退出組織,依然排除她在政府招聘行列以外呢?事實上,內地有許多尖子、優才都可能曾經加入共青團(因為在內地實在是頗普遍),如果我們單以她曾加入共青團便把她排除在招聘行列外,日後,許多內地專才都可能失去在港工作資格,這樣未必是好事。看陳冉的聘任,懷著平常心便夠了。(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