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場“毒膠囊”風波,仍在中國發酵。2012年4月15日,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膠囊裡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業,用生石灰處理鞋底等皮革廢料,熬製成工業明膠,賣給企業製成病患者的藥用膠囊。加工皮革時使用含鉻的鞣製劑,這樣製成的膠囊重金屬鉻超標。修正藥業等9家藥廠13個批次藥品,所用膠囊重金屬鉻含量嚴重超標。這僅是冰山一角,各地涉案廠商範圍不斷擴大,至4月22日,當局共查扣各地7700萬粒毒膠囊。
修正藥業知名度頗高,近年為其產品代言的明星陣容亮眼,有孫紅雷、張豐毅、陳建斌、林永健、徐錚、陳小藝、何琳等,他們在廣告上異口同聲:“修正藥,良心藥,放心藥,管用的藥”。僅2012年3月,修正藥業在各大衛視的廣告投入達4億元人民幣,眾明星代言了肺寧顆粒、六味地黃膠囊等藥。修正藥業2011年主營業務收入115億元人民幣(約馬幣57億令吉,下同),給每位明星的代言費一年過千萬元人民幣。
看到各路明星對著鏡頭信誓旦旦“良心藥、放心藥、管用的藥”,廣告詞鋪天蓋地,中國人家喻戶曉,耳熟能詳,但就是這“良心藥”,竟然是“毒膠囊”,終於觸發眾怒,口誅筆伐。
娛樂圈名人代言生事端,近年不時有聞。侯耀華是代言假產品被曝光最多的藝人,竟高達10個;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被曝光是偽劣產品;鄧婕為三鹿慧幼嬰幼兒奶粉代言,她自稱“信賴”的奶粉導致嬰幼兒腎結石;范冰冰代言的曲美產品,被曝光服用後會導致心臟病……不管甚麼產品,自己是否使用過,明星都敢代言,說自己“吃過、用過”,廣告吹噓得神乎其神,無良廠商正是利用消費者對明星的信任,高價聘請代言,產品身價倍增,廣告方和代言人都賺得盆滿缽滿,形成利益共同體。
明星代言,助紂為虐,代言需慎重。面對琳琅滿目的商品,消費者往往對明星推薦的產品情有獨鍾。明星代言廣告,在世界各國都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在加拿大、美國,明星必須是其所代言產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則會被重罰。在日本,如果明星代言的產品屬於偽劣產品,明星會長時間得不到任何工作。
有一種輿論說,代言的明星也很無辜,代言產品所有證件齊全。但明星事先已驗看許可證、審批文件,尚不能說明主觀無過錯,更不足以免責。明星代言的一大特徵是“現身說法”,給人印象是明星本身使用且信賴之。事實是,明星在自身沒有使用過,尚未驗證其效果下輕率代言,這無疑帶有虛假成份的陳述,構成民法上的欺詐行為,生產者、經營者、代言者,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因此可依據《侵權責任法》主張連帶賠償責任,還應當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給明星代言加一道“緊箍咒”。當然,那些聲稱做“良心藥”的企業沒了“良心”,執法部門怠忽職守,他們最該為“毒膠囊”埋單,這是另一話題。(作者是《亞洲週刊》副總編輯)(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