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候任特首梁振英為爭取在七一前通過政府架構重組,日前承諾在“經過實踐、積累經驗後”,會就政治委任製作中期檢討,並提議對官員設獎懲制度。只是一個先實踐、後檢討的承諾,是否就足以讓大家安心收貨?
特首曾蔭權在2007年成功連任後,主推擴大政治問責制度,新設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兩層政治架構,豈料是否能持外國國籍、薪酬過高等問題,令這班問責新丁在爭議聲中上場。為息民憤,曾蔭權承諾就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及表現作中期檢討。兩年多來,社會普遍認為副局及政助表現未如理想,但“過了海便是神仙”,2010年政府公佈中期檢討結果時,力挺各副局長和政助表現“整體上符合要求,能有效地支援相關司局長履行職責”,最後建議他們全體凍薪,便當向公眾作了交代。夠荒謬了吧!
市民大眾吃過這些所謂檢討的悶棍,是否仍然會天真地相信先實踐後檢討這些走精面的說辭?
既然梁振英不斷說要開誠布公,向市民公開透明地解釋他的施政理念及政策,他又何苦要三番四次撰文或公開發言,反對立法會各個事務委員會更詳細討論改組建議,更質疑這是“拉布”的一種?這做法與他聲稱的開誠布公施政作風,完全背道而馳。
不少官場中人自身也對架構改組安排心存疑慮,例如將來新設的文化局長,按建議應直屬於新設的副政務司長,哪局長將來又是否要向上司的上司,即政務司長負責?當政務司長與副司長意見相左時,局長應聽命於誰?有官員謔笑,若新架構下各職位權責不清,5司14局隨時淪為“五馬分屍實死局”。(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