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有些不變的事情


(香港)難得老友有興致,來電叫我一起討論文化局的事,畢竟設立一個文化局是香港大家十多二十年來的心願。只是眼前政治氣候變幻萬千,文化局早不來晚不來,偏偏趕在地下黨當道的時候出台,也真不知是該喜還是該憂。

比起這位朋友,我大概算是個逃兵,早已厭倦再在香港談甚麼文化政策了。一來是能力有限,可以做的事好像都做過,再也翻不出甚麼新花樣,只好期待來者比自己本事。二來是很怕再和官員政客說老話;同一番話講了20年,豈不累人?自從剛開始跟榮念曾、胡恩威與黃英琦諸友學習文化政策,再到後來與陳雲等一眾同道在報端上大談“文化視野”,這中間還真差不多有20年了。那20年我們到底都說了些甚麼呢?

香港藝術家的工作空間太少,連個堪用的畫室都租不起。後來他們找到工廠大廈,總算一線生機。結果政府一“活化”工廈,情況立刻打回原形。香港不容街頭演出,想學巴黎那樣在街角站頭獻藝,立時就有阻街犯法的嫌疑。結果除了旺角行人專用區,街頭藝術依然有罪,從早年的曾灶財到今天的“艾未未少女”,統統一掃而光。由政府藝術場館的獨立運作,老舊建築的保存再生,甚至到大陸內地開設“歌德學院”一類的機構推介香港文化(這還是當年董建華沒上台的時候,胡恩威跟我向他提起的建議)……;有哪一樣值得今天再談?

最要命的是那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衙門官氣不減,官員卻如走馬燈換,我們總要像教書一樣,面對新一輪的官說老一輪的話;等到他終於懂點門道,也就差不多該是走的時候了。

今天沒人敢說香港是文化沙漠了,但我猜同樣也沒有人敢說香港政府不是文化沙漠。過去這20年,為了文化政策,我們一群朋友少不了要和官府政黨打交道,增長見識。首先得搞清楚,香港每年花在藝術節目圖書館之類的東西上的公帑並不少,甚至在東亞地區稱得上名列前茅,最起碼要比台灣多。然而我們負責制定文化政策的部門叫做“民政事務局”,負責執行相關政策的部門稱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在議會代表文化聲音的議員則是“體育、演藝、文化”界的霍震霆,光看這些人物和名目,就知道文化的分量有多重了吧。

曾經見過一個性格很江湖的官員,擅長去車公廟替香港求籤,每回和他談到正事,就起身舉杯高叫“大家飲杯”。還見過一個典型的港英精華,和他說台北上海的進展,他就用冷笑代替“台北上海算得乜”這句不屑出口的話。那麼新加坡呢?香港不是一天到晚要和新加坡競賽嗎?他們也有文化部呀。不料他竟回應:“咁新加坡有冇文化呀”。我不曉得他現在再去新加坡會有甚麼感想。最後那一位名義上主管香港文化政策的高官我就沒有一會的運氣了,只知道他真的熱衷“民政”,比較喜歡去大大小小的同鄉會交誼感情,據知其他文化圈的朋友們也很難見得他。

印象至深的一回是在某高官宅邸聊西九,他想說服我們接受政府方案,於是在俯視維港的草坪上指著對岸感性地說:“你看,將來西九起左個大型文化區,東九啟德個邊又起番個大型體育區,幾好睇呀!香港咁就雙翼齊飛啦!”

1997以前,當我們提出香港需要文化局的時候,很多人都不太明白這種部門的必要,他們甚至不曉得文化政策是甚麼。反應大致有兩種,一種是怕文化局成了政府的意識形態機器,無端招惹是非;另一種是認為該有的“服務”都已經有了,從電影節到圖書館,樣樣不缺,又何必架床疊屋,把所有這一切歸放在一把新雨傘之下呢?

就說大陸吧,從中央文化部到地方文化局,當然要在宣傳部的“指導”下肩負起捍衛意識形態的責任。可是外間往往也忽略掉了它們還有另一面,有些官員真想在局限之內盡力做點不一樣的事。十幾年前,有一個剛在北大唸完博士的朋友,滿腦子都是他論文裡巴赫汀所說的“眾聲喧嘩”,想在他剛剛開展的仕途裡實驗一下多元化的路線。十多年後,他成了一個移民構成的大城市的文化局長,我見過他盛意拳拳地向一位香港官員請教“先進經驗”,應該怎樣讓這麼多的外地人認同自己現在身處的城市,愛護這個地方,同時不失多元色彩。人家以為香港也是移民城市,對本土文化的發展和認同一定深有體會;不料我們那位多少得負責點文化“服務”的公務員答非所問,不知所雲,弄得我們一批香港朋友尷尬到想鑽洞。

如今頗有一些香港人津津樂道龍應台在做台北市文化局長時的政績。其實早在十幾年前,台北市文化局還不在的時候,我們去那裡大談文化政策和創意產業,也是要遭到懷疑和抵制的。因為文化人不一定喜歡把文化和“政策”與“產業”這兩個字眼連起來,嫌它們實際功利。真沒想到現在台灣說創意產業會說到這麼過火的地方。

當東莞圖書館漫畫分館已經辦了兩屆“Cosplay”大賽,當台北把文化當成自家賣點的今天,香港仍在重演十幾20年前的爭論。(作者是香港牛棚書院院長)(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