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錦:“最牛”校長,不信今人無古賢


(台灣)大上海一個12歲孩子的母親,涉嫌詐騙外逃,警察向學校提出要找這個孩子問話。校長答復說,可讓班主任和老師配合詢問,警方不能直接問。學生是未成年人,學校有責任保護其健康成長。校長的這一言行廣受好評,有網友稱之為保護孩子的“最牛”校長。

這“故事”好眼熟,在台灣也見過。雖然規模比例不同,但意義深長則一。

2001年,台灣教育部門負責人曾志朗代表政府為台灣“四六事件”向受害當事人、家屬及社會公開道歉。

所謂台灣“四六事件”是這樣的︰1949年3月底,一位台灣大學的學生騎腳踏車載了一位師範學院(後升格為師範大學)的學生,被警察以違反交通規則攔下,爭吵中釀成毆打。兩校學生聞訊,集合200多人包圍警察局,且遊行抗議,要求警方道歉、賠償醫藥費,並懲辦打人的警察。

那時國民黨政府甫自大陸敗退台灣,且“二二八事件”發生不久,當局對社會秩序極為重視,負責台灣全盤政務的陳誠下令“肅清”,於是4月6日,治安人員分向兩校逮捕學生,是謂“四六事件”。

師範學院比較配合,讓軍警入校抓人,但台大校長傅斯年堅決不同意,要他們拿出學生“作亂”的證據來,學校自會處理。在僵持對峙中,傅斯年指著自己的鼻子︰“你們要抓學生,就得先抓我。”

治安人員怎敢踫這位大名士校長?只好撤退。

陳誠事後宴請兩校管理階層,希望兩校協助“整頓學風”,以免影響已經動蕩的時局。隨後師範學院成立了“整頓學風委員會”,台大則沒有行動。

傅斯年1949年1月任台灣大學校長,1950年12月猝逝,主掌台大不足兩年。但是他的學養、風骨和辦事能力,為台大奠定了第一流大校的基礎,且傳承下北大的自由學風。台大為紀念傅斯年在校園中所設的“傅園”,所置的“傅鐘”,都將和傅氏的精神與遺愛同垂不朽。

上海那位校長為維護他的學生,告訴警方,對一個12歲的孩子來說,世界觀和價值觀尚未成形,學校不鼓勵孩子揭發父母,撕裂親情,這是一種違反人性的做法。

這話說得極是,但猶有可斟酌之處。那就是,即使是成年人,也未必應該主動、或受人鼓動揭發父母的某些言行。

《論語‧子路篇》載︰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可見在聖人的認知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才真正是“直道而行”。是符合人倫禮法的,與道德標準並不相悖。這也許就是“傳統中華文化”吧!

遙想神州大地“十年動亂”期間,父子、手足、夫婦間的親情大崩裂,是人類歷史上少見的悲劇。所幸撥亂反正,改革開放,倫理重光。(作者是台灣資深報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