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泰寧:請立即行動


(中國)中國日前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提出不少未來4年在人權領域應當達到的目標。然而,正是這些目標的設定,顯示中國的人權狀況目前確實糟糕,與國際公認標準相距甚遠。

例如,此人權行動計劃提出,強化對刑訊逼供的預防和救濟措施,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逮捕階段應注重聽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辯。有線索或者證據表明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重大違法行為的,檢察人員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也應當訊問。進一步加強對刑事訴訟活動、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保障被羈押人的合法權利。完善監管場所被監管人死亡檢察制度、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調查處理制度。

凡此種種,在西方民主國家都是最正常不過的做法,中國的相關法律中亦有嚴格規定。然而,中國政府卻將這些原本理所當然的事情,定為未來4年內要實現的目標,恰恰說明中國目前沒有按照法律中的相關規定行事。再看一看近期發生的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由山東老家出逃到美國大使館尋求人身安全的事件,湖南工運人士李旺陽莫名其妙在醫院死亡事件,以及種種“被自殺”、“被跳樓”、“被病死”事件,外界不難得出結論,到目前為止,在中國,所謂的依法治國,所謂的保障人權依然是一句空話。

當然,外界亦必須看到,中國政府能夠提出人權行動計劃,既表示有意改變人權狀況糟糕的現狀,有意在保障人權方面做出一些努力。既然如此,希望看到中國政府立即對李旺陽離奇死亡事件展開調查,讓事件真相水落石出,以行動證明,人權行動計劃不是一紙空文。(作者是香港資深評論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