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下是(模擬)2013年4月中學文憑考試通識教育科卷一第3題的試題(資料A是重複2012年4月中學文憑考試通識教育科卷一第3題,資料B及考題是新增的)。
細閱以下資料:
資料A:大學研究結果
香港某大學在2011年4月進行了一項調查,圖A1及表A2展示部份結果:
A1:“香港人認為立法議會哪一政治組織最能代表或保障他們的利益”(從略)
A2:“香港人在2011年4月對部份政治組織於立法議會表現的滿意程度”(從略)
資料B:報章評論摘要
“按2012年5月立法議會的代表性大分為3大類。60位議員中,建制派議員佔議席30多席,但所得選民的票只有四成,相反泛民議員佔議席23席,但所得選民的票卻有六成。因議決須分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分組點票機制所限(二者皆要過半數),政府需要通過的議案總有足夠的建制派議員的支持票,政府或建制派要反對泛民議員的修訂總有足夠的票去否決。有評現制度下為少數人主宰大多數人的暴政。故泛民議員不得不運用‘拉布’等合法程序去反對不合理的法案。”
參考資料A及資料B,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以下說法:“為反對規管議員出缺法例而‘拉布’,有時引至‘流會’,造成了立法議會的不方便,不方便於在本屆會期完結前通過在後排隊的其他如候任特首意圖重組架構的議案,好讓7月1日開始5司14局施政。”請解釋你的答案。
通識考題
問立法議員的拉布行動
在討論價值負載的通識考題的回答前,讓我先分享一個有趣、相關而富有啟發性的小故事──中大銀行排隊事件。
香港中文大學作為一所國際交流的大學,校園所設的大學銀行常有來自不同地方的學人或學生需要處理財政及貨幣事務。我在中大工作已17年的早期(近期已不復見以下所述之事),有一次我到大學銀行辦事,走進銀行時早有十多人在排隊,隊內有不同國籍人士,我就自然地到隊尾排隊,後來的人也是跟在我後面。早到早排,遲來排尾,在香港(在外國)是多麼不需要解釋的做法。
大家都在輪候時,來了兩位內地來的學者急步直走到counter就要辦事,銀行同事有點尷尬地停在那裡,眼神望過我們在排的隊。其中一位用普通話笑說:“噢,我忘記了,香港人喜歡排隊。”另一位同行者就點頭示意,一同走到隊尾排隊。看來他們感到很不方便,好像香港人有自取其苦的怪癖。二人行為的改變(由“不自覺地打尖”到“遲來遲排隊”),是否在態度上認同“不方便的公共價值”,就不得而知?
難道香港人不追求方便的價值嗎?個人的方便在公共價值下有時要放下。以銀行服務為例,前面的要換錢或過數或詢問有多久,後面的只能等而不可以不斷想“尖隊”,前面辦事久長時後面要等得更久長,有時真的很“勞氣”。但是,不方便其實另有其公共的價值,而公共價值是會造成不方便的。
“尖隊尋方便”有違公共價值
3月當選的候任特首梁振英意圖把重組架構的方案趕在本屆立法議會會期完結前(6月)通過,好讓7月1日時以5司14局新人力安排下開始施政,其實就是“打尖”。這議案根本就不是現任曾蔭權政府的政策,為何要代付立法議會?候任特首只能在7月1日後就任才把政策提交新一屆立法議會審議。候任就是候任,請排隊,不能說重要就“打尖”。排在前面的議案早已經過相應的委員會審議,在等全委員會二讀和三讀。“尖隊”的這個架構重組方案連相應的委員會審議階段都未過,真的“有排等”。
就算真的讓其“尖隊”,那怕都會面對出缺法例一樣的“拉布”戰,終於,本在其前而因“尖隊”變成在後的法案,白白浪費了在本屆任期內已經委員會審議而等待二讀和三讀通過的努力──結果是“累街坊”。因為特權的方便,造成程序不公。若然現屆政府真的認同候任政府倡議的架構重組方案有優先的重要性,理應把排在前面“阻頭阻勢”的出缺法例“終止待續”。
回到上述的銀行事例,若有在counter的某位客人的事情出現不少麻煩,經理理應立即介入,安排他與適當同事到另一適當位置處理,以方便後面排隊者可以接上來。(至於現在銀行都採取分流,方便大客戶,另有快而短的隊,則是另一議題。)不斷用“新提議案若不趕及通過就會有某某受連累”這論點去反對拉布,其實就是“打尖尋方便”,甚至是在妥協了一些重要的公共價值。反過來說,不方便反映了公共價值的存在。
處理價值衝突
須找出公共價值及其優次
回到通識教育科,此科旨在培養15至18歲高中生成為懂尊重、會負責、能講理的公民,教學上用的是議題探究法,考評上用的是資料回應題。請考生及其老師留意,批改文首(模擬)的試題必須涉及本文例示及以下這類價值相涉的論述:
1.正如通識教育科第5項目標所期望要學會處理價值衝突,解題者必須先把公共價值找出來。(公眾對今次立法議會的拉布戰有沒有提昇到這個層次?否則解題流於膚淺。)
2.排隊早已構成香港人的核心價值一部份。一點點的不方便,早已被接受為公共生活的核心價值。公共價值難免令個別的人不方便,這正正因為它的公共性。不論在個人層次(如作為銀行客戶)或群體層次(如立法議會),一定程度的不方便是程序公正的代價。(所以曾蔭權作為公職的特首貪方便搭人家的遊艇或私人飛機,正正是“尋方便”有違公共價值的另一事例。)
3.拉布議題涉及多種公共價值,包括程序公正、議員有審議和修訂的權責、在立法議會中少數人反對的聲音可以容許充份地被表達。(有待進一步討論)
簡而言之,對於任何特權和不合理權力的持有者,排隊等候真的很不方便,但議會所出現的不方便,正正是突顯當中的公共價值,包括:
1.保障每位議員(無論力量多少)都有反對提案或提出修訂的發言機會。
2.迫使提案者(現任政府)重新反思和修訂提案的優先次序。
3.突顯排在隊後者(代理事項)“打尖”的不合理,以及可以不理。
至於由立法議會主席親自叫停拉布,會不會構成另一種“但求方便的反價值”?此是另一議題,要出另一道考題再思,暫時終止待續。(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