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倫:生態旅遊與熊貓


(馬來西亞)繼泰國、新加坡、台灣之後,中國的熊貓外交策略將在我國發生。這樣的一個租借計劃,在網絡上也獲得了不少的討論,有人說這對國家的旅遊業有所幫助,但也有人認為,此舉可能造成國內那些瀕臨絕種的動物(馬來虎、海龜)更加落入疏於照顧的困境。不管我們對於這個計劃所持的立場為何,筆者認為都該予以尊重的。因為,從外地引進一個強勢的物種,本來就是一個各有利弊的決策。然而,像先前天然資源與環境部文告所指出的:“引進熊貓能刺激生態旅遊的發展”,筆者認為,這恐怕就有誤導民眾的嫌疑了。

一般上,生態旅遊至少必須考慮到這幾個面向:考慮達到最小的環境衝擊、利用當地的文化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使旅遊活動對當地造成最小的衝擊,並使旅遊活動能達到最大的期望、提供遊客獲得最大的遊憩體驗。請問千里迢迢的將熊貓從中國運來,然後必須設法栽種其食物,又在熱帶蓋一間適合其溫帶動物居住的房子,這真的對環境的衝擊會小?而我們國家的文化,從來都與熊貓扯不上關係,又怎能符合“利用當地的文化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這一條件呢?

然後,預計一年會有90萬人來參觀,難道真的不會對“熊貓園”一帶的環境帶來衝擊?而熊貓現今在新加坡、泰國、香港、台灣等地,已經是司空見慣的動物,這真的會為遊客帶來最大的遊憩體驗?如果連這些最起碼的原則都不能符合時,我們憑什麼說,這能刺激生態旅遊的發展?

另外,如果我們的生態旅遊的模式,都按這種模式進行,恐怕將會導致生態旅遊界最不願意看到的局面發生——假借生態旅遊之名,行大眾旅遊之實的漂泊行動。其實,生態旅遊是有一套嚴格的界定標準的,我們絕對不能膚淺到只要認為到動植物比較多的地方旅遊就稱為生態旅遊。

話說回來,日前首相在面子書上呼吁民眾替這兩隻熊貓取名字的動作,是在仿造當初台北市立動物園引進“團團”及“圓圓”的做法,事實證明,這樣的宣傳方式的確有效,也為當時的台灣帶來了一股“熊貓熱”。但如果要筆者為這兩隻熊貓取名的話,我會選擇“平平”及“安安”,因為,從最近一連串民眾在購物中心停車場被搶、法國女旅客在刁曼島被殺這些的案件看來,我們的治安的確有大幅整治的必要,而治安問題,也肯定是我國發展旅遊業的一大絆腳石。大家可以想想,在治安不佳的情況下,要怎麼吸引很多人來觀看熊貓呢?(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