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腦癱媽媽悲劇牽動全美


(美國)美國洛杉磯近日發生一宗有關家庭悲劇的訴訟。一名34歲婦人兩年多前誕下3胞胎時,因出血過多而腦癱瘓,失去說話及行動能力,丈夫後來與她離婚,帶著子女一走了之,還禁止子女與母親見面。法官週二(4月20日)批准婦人的父母代植物人女兒入稟申請子女探望權。案件再次掀起植物人權益的爭議。

案中女主角阿比(Abbie Dorn),現年34歲,兩年多前誕下3胞胎時,疑被醫生錯誤割損子宮而出血過多,引致腦癱,失去說話及行動能力。其丈夫多恩(Dan Dorn)之後與她離婚,帶走3名子女到洛杉磯。阿比現與父母科恩(Paul Cohen)及蘇珊(Susan Cohen)在南卡羅萊納州居住,由父母照顧。她兩年多沒見過子女,又不能探望他們,只可在病床上觀看子女相片的幻燈片。洛杉磯最高法院法官迪亞斯(Rudolph Diaz)本週批准科恩夫婦可替女兒追討子女探望權,科恩兩人已入稟法院,5月料有裁決。

前夫指植物人沒能力探子女

多恩的律師格林(Vicki Greene)表示,多恩不讓子女見阿比,因怕子女會認為是自己出生導致母親失去說話及行動能力,感到內疚,對只得兩歲半的他們造成巨大影響,但多恩並不反對子女長大後與母親見面。多恩一直指妻子是植物人,沒能力得到探望權。但科恩夫婦表示,阿比能透過眨眼來回答他們的問題,蘇珊說:“我問她,你想不想探望子女?她對我長眨眼”。蘇珊稱,阿比現在每天接受數小時治療,可讀書,有複雜思想。

能眨眼
父母稱女有思想

但格林在庭上指出,由於阿比失去活動及說話能力,沒人可知阿比想要甚麼,認為法庭讓阿比的父母介入其離婚個案,會開“危險”先例,“現在沒證據顯示阿比可與人溝通,她眨眼可以代表很多想法”。

一名神經學家2007年在阿比的醫學報告中形容,阿比的情況是永久的,許多精神功能受損得太嚴重。但其針灸師認為,阿比有基本的理解及溝通能力。阿比的代表律師邁耶說:“阿比仍在生,她有權追討探望權,若被拒絕,就是得不到法律平等保護”。邁耶指出,根據以往案例,法庭都會給予照顧病人者權利,替被指為沒能力的病人決定醫療方法,包括終止餵食喉等。邁耶認為,根據這慣例,照顧病人者有權替病人爭取子女探望權。

多恩與阿比離婚,與前外父外母爭撫養權,又要求前妻幫忙支付撫養費,被指絕情。科恩蘇珊夫婦表示,多恩在阿比懷孕後十分體貼照顧妻子,就是在出事後初期,多恩亦很緊張阿比,但一年後已沒再出現。多恩透過律師表示,阿比出事後的頭一年,他仍覺得充滿希望,但當有神經科專家告訴他,指阿比自出事首天后已“不在”,他就想建立新生活。

有否知覺成判決關鍵

美國傳媒稱,這宗悲劇引發不少倫理問題,例如“家長是甚麼?”、“親子關係包括甚麼?”、“家長如何向子女顯示愛”、“阿比可當子女的母親嗎?”。案中婦人阿比是否仍有知覺,將成今次案件的判決關鍵。

阿比前夫多恩的律師要求向阿比問話,並在庭上播放片段,但阿比已獲頒緊急保護令,免受問話之苦。加州最高法院1979年訂下法例,規定殘疾父母不可因其身體殘障,而被否定孩子撫養權。法院指出,養育子女除涉及身體機能,亦涉及情緒照顧,“殘疾父母對需要愛護、同情及智慧以應付成長問題的孩童來說,亦是一個完整的人”。

阿比的律師邁耶說,未有案例跟阿比的情況相似,可供法官決定像阿比這樣的人,是否有權撫養或探望子女。不過邁耶指出,根據加州家庭法,當局政策是要讓孩子與父母有緊密及持續的聯絡,除非有關安排“對子女不是最好”。

多恩的律師則針對後者指出,阿比腦癱,連要求見孩子也做不到,莫說與孩子溝通。多恩的律師認為,今次事件純粹是阿比父母的個人願望,指他們的一廂情願,長遠只會影響孩子心理。(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