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是這個國家最棘手的問題,也難以遏止。納吉胞弟兼聯昌銀行首席執行員納西爾接受《金融時報》專訪時說,政府必須克服貪污問題,才能擺脫中等收入陷阱。他認為,大馬可仿效香港,對那些涉及輕微貪污案的人士既往不咎,此舉能減緩既得利益者施加的阻力。
沒有進行體制上的改革,放過小魚就可以打擊貪污,令人懷疑;高官不認為貪污問題嚴重,才是最大的阻礙。
首相署表現管理和履行單位(PEMANDU)上月底在媒體匯報會上指出,過去3年的貪污情況已經有所改善,當一些貪污案被揭發時,就猶如發生一場“貪污沙塵暴”,但這並不意味貪污變得嚴重。
然而,外界的評估卻和官方的說詞不一樣。
當國際透明組織於1995年推介貪污印象指數(CPI)時,我國在41個國家中排行23,得分5.28;近3年排名下滑,2010年排名56,去年跌至60,分數則從4.4跌至4.3,低於政府設定的4.9目標。
為何推行那麼多肅貪運動,越反越貪?為甚麼政府轉型計劃、國家關鍵績效領域全部如石沉大海?
這讓我想到馬哈迪時期反貪的笑話。
1989年8月11日,《馬來郵報》報導,一名囚犯步行前往怡保路的家族製衣廠,他身邊沒有獄卒,神情輕鬆自如,當他發現被記者跟蹤時,才用手巾遮臉,急步跑入廠內。
後來內幕越挖越多,這名華裔穆斯林洪瑞江(Abdullah Ang)不只在服刑期間自由出外辦理私人業務,還可以在加影監獄的囚室睡水床、觀看電視節目。
和往常一樣,監獄局成立調查小組,聲稱將徹查此事,但是監獄局只能交出5頁的調查報告,內政部大感不滿,因此再成立以內政部第一副秘書長為首的調查委員會,深入調查,過後委員會建議革職或紀律處分3名獄官。
回到現代,監獄一樣黑暗。《每日新聞》日前報導,一些警員和獄卒協助囚犯偷運毒品進監獄,他們每次可從每一件在監獄內出售的違禁品中抽傭30至50%,幫手的囚犯每月也可獲取2萬令吉的分紅。
這個由獄卒、警員及囚犯組成的走私毒品網絡,是黑白兩道完美的配合,卻也是徹底的貪污。
23年了,監獄還是黑幕重重;若不揭開黑幕,讓陽光直射,鼠輩會繼續橫行。
反貪污向來不是容易的任務,而且貪污的手法日益高明和隱密,有高度的組織,單靠反貪污委員會,無法遏制。
如果當局處理貪污問題和罪案的手法一樣,一味否認、大事化小,肅貪只是做做樣子罷了,也遲早會動搖國本。
■作者:林瑞源‧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