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嶺煤礦的“透水”事故,經過10天的搶救,受困的153人中居然有115人生還,其他已證實亡故。
前年“五一”長假,朋友開車帶我去山西遊覽。沿途屢見成串成串的運煤卡車在公路上奔走。我當時心想,勞動節這天,那些勞工沒有休息,吾輩卻以他們之名享受了分外的福利,好生慚愧。
早年我在台灣報紙當記者,曾下過煤礦礦坑探訪礦工的工作情形。除極少數較具規模的大礦,一般礦坑,通風不良,溫度極高,礦工除短褲外,幾全身赤裸,汗流如雨下,佝僂在極小的空間挖掘煤塊。坑裡照明不佳,只見他們帽上的小電燈如磷火般閃爍。如謂人間有地獄,這兒庶幾近之。大陸曾有報導,一個死刑犯逃脫,隱名在礦裡做工,最後他出來自首,表示寧願被鎗斃,也不再下坑受罪了。
日本殖民台灣時,為了爭取戰爭物資,支援前線打仗,台灣煤礦都過度開采,迨至光復後,安全檢查制度不健全,安檢官員常與煤礦業主勾結,縱容不合格的煤礦繼續作業,結果災變迭生,動輒死亡數十上百人。
輿論大嘩,認為這太不文明、太不人道了。
政府乃嚴格執法,一方面司法單位對有過失的官員和業主判以重刑,一方面行政當局對不合格的礦坑吊銷執照。台灣煤礦業,才走上正軌。
礦工為社會底層的弱勢人群,他們多居山區,無其他謀生能力,不管多危險的礦坑,也非下不可,每次想到他們,心中常覺淒楚。這倒不是筆者多麼富有同情心,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這是中國的文化傳統。實際上,西方人也不例外,亞當‧斯密1776年出版《國富論》,在此之前的1759年,他就寫成了《道德情操論》。他認為,如果沒有同情心,就沒有正義,道德就無由產生。也許依斯密看來,一個沒有道德的社會,生命都沒有意義,“國富”何為?
國內外輿論有贊揚這次王家嶺煤礦救難是一項“奇跡”。奇跡不是平白來的,它的背後是3000名搶救人員的冒險與辛勞,是20台水泵日夜不停抽了近20萬立方米的積水,是衝鋒舟和蛙人的上陣,是153輛救護車和大批醫護人員集結現場……比起人的生命來,這些勞力、物資加上其他社會成本,當然都不算甚麼,但它是成本。
這些成本,如果早先用在改進礦坑設備、增補通報系統和加強安全訓練上,是不是事故就可不發生了呢?所謂“奇跡”是難得一遇的,歷年來大大小小的礦難,有多少奇跡發生過呢?所以未雨綢繆,把錢花在刀刃上,那才是真正的“搶險救難”。《莊子‧齊物論》有一個大家熟知的寓言,講一個養猴人喂猴子吃干果的故事︰“狙公賦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
煤礦災難,無論是事後搶救,還是事前防治,都要付出成本,那就看我們在朝三和暮三間的選擇。最應該記得的是︰事後搶救不僅是花錢,還要賠上礦工的生命和他們家人的眼淚。(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