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何以如此不堪?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馬六甲首席部長莫哈末阿里週日以福建話“打死不走”,勉勵馬華勇往直前,馬華行政議員顏天祿週一就在甲州議會,挑起林冠英的緋聞。

吵吵鬧鬧原本就是308大選過後的政治常態,馬華也有權反擊行動黨這些年來的猛烈攻擊,但是把私人問題,特別是未經證實的緋聞帶入神聖的議會殿堂,卻未免有“利用公共資源,遂政黨利益之嫌”。

整個事件也難免令人懷疑事先已有安排,比如議長允許主流媒體,即大馬電視台、第3電視、馬來西亞前鋒報及每日新聞進入州議會拍攝,結果第3電視7曰2日晚上的新聞播放了周玉清的畫面,前鋒報更把緋聞女主角的照片登在封面。

政敵的私人問題是否應耗用國家資源來無限放大?怎樣的私人問題應該被追究?私德與公德的界線在哪裡?

我敢說大馬政壇沒有聖人和賢人,任何政治人物或多或少都有瑕疵;如果私人問題沒有涉及犯法、違反公眾利益或濫用政府資源,何須動用公共機關去揭發、詆毀和對付當事人。

國家在過去那麼多年來,把時間和資源浪費在肛交、性向等瑣碎課題上,現在政壇已經是烏煙瘴氣,假如再降低等級,結果將是卑鄙齷齪、永無寧日。

果不其然,緋聞事件造成甲州議會一團糟,5名行動黨議員高舉布條、被禁足州議會6個月,人民的稅款是讓立法議會如此糟蹋的嗎?

攻擊政敵應有所為,有所不為,為何把人家的太太和女公務員也拖下水?家人何罪?好像之前林冠英的兒子,被指涉嫌非禮女同學,無辜被中傷。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馬華不想政敵利用光碟事件攻擊總會長,把總會長夫人和孩子也拉下水,就應該自我克制。

同樣的道理,民聯支持者也要有同理心和嚴己律人,胡亂攻擊部長的夫人,也是作孽。

政治人物的緋聞和公眾利益無關,更不應該以民眾的知情權來美化傷害他人的行徑;如果污辱人的行為被合理化,而人們也分不清對錯,大馬政治將更加不堪。

同樣是反擊,馬華青年專才局主任蔡智勇就比較高檔,他指民聯雪州政府涉嫌利用納稅人的金錢,拯救達南公司免被除牌,讓達南獲得超過2億6600萬令吉。

不管這項指責是否有真憑實據,至少它關係到公眾利益。朝野應該監督的是中央和州政府的施政,揪出貪污和舞弊行徑,進行良性的競爭,才能自我提昇,而不是向下沉淪。

政治搞到這種地步已經是荒腔走板,相信更惡劣的還會接踵而來。

■作者:林瑞源‧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