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中的全球“公民權競賽”


英國在2009年發表了一份“數碼英國報告”(Digital Britain Report),將數碼產業的軟件硬件及運用狀況,做了全面的調查檢討,進一步提出了明確的未來發展目標。在各項目標中,其中一項是要在2012年(因應倫敦奧運網絡轉播條件)之前,讓全英國所有國民都能享有2M的寬頻網絡服務。在報告中,將這個條件直接視為英國公民應有的權利,我們可以稱之為一種“數碼公民權”。

美國總統奧巴馬2008年上任後傾全力推動的最重要法案,是健保改革案。健保改革多年以前,上一個民主黨總統克林頓推過一次,結果鎩羽而歸。這回奧巴馬有勇有謀,終於讓法案在國會險險過關,替自己也替美國建立了一個重要的政策里程碑。過程中,奧巴馬多次在宣示決心、解釋政策內容時提到美國人“有權利”享有基本的醫療照顧,不應該還要面對因為貧窮而必須忍受疾病折磨的處境。這是一種“醫療公民權”的概念。

沒有任何人,即使是英國人,生來身上就帶了2M的寬頻設備的;同樣地,沒有任何人,生來就有一群醫生注定該要來照顧他、服務他。所以這些“數碼權利”“醫療照顧權利”不是一般被認定為與生俱來、不可被剝奪的“人權”,而是每一個國家各自界定的“公民權”。

更明確地說,這些“公民權”其實是政府對人民的承諾。拉高到“公民權”層級,就意味著那應該是一種政治與社會共識。我們這個社會同意、認定,不管誰主政都應該負責提供這樣的服務給每一個人,那就成了這個國家的“公民權”項目。

在全世界的大部份國家或地區,21世紀的前10年都看到“公民權”的擴張、拓展。“公民權”中包含的項目不斷在增加,這是一個潮流。另一個潮流則是︰“公民權”包含的範圍,持續朝經濟、民生開放,不再局限於原本的政治領域。

醫療服務是不是“公民權”的一部份?受教育的權利呢?基本遮風避雨的住房,不至於流落街頭的庇護呢?平等的法律顧問服務呢?便宜方便的交通設施呢?……這些都是許多國家討論過,或正在討論的重大“公民權”議題。現在顯然連影音的基本數碼傳播設施,都加入在這長串的題目單上了。

每個國家認定的“公民權”不一樣,然而這些“公民權清單”卻構成了微妙的彼此競爭情況。“公民權清單”的競爭和國家軍力或經濟實力的比較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

正是訴諸這種“公民權清單”的競爭心態,奧巴馬才得以抵擋各方壓力,強力推動全民健康保險,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的國民都已經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時,美國人卻沒有,畢竟還是件讓美國人尷尬、不舒服的事啊!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顯然也可以整理一份中國的“公民權清單”。中國的“公民權清單”不可能,也不需要和歐美國家一樣,必定會顯示出自身特色。有這樣一份清單,中國公民也就很容易可以拿來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民現況比較,切切實實客觀地以“公民權”比“公民權”,就不會產生拿中國實然狀況去比別人應然狀況的情形。

再進一步,以現狀“公民權清單”為根本,這個社會也會比較容易產生共識,希望在哪些方面爭取到更多的“公民權”,獲得更多的保障。也就是說,拿這張清單去跟別人的清單比較,會明白這個社會上有哪些已有的權利值得珍惜、捍衛,又有哪些未有的權利值得繼續努力爭取。

■ 作者:楊照‧台灣《新新聞雜誌》副社長兼總主筆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