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界有所謂“7日鮮”,指為了賺錢而粗製濫造,極短時間(例如7天)趕製出來的那類影片。一年一度的書展,總叫我想到這類影片。短短7天,我們成就了亞洲最具規模的書展,即各界傲稱的文化盛宴。然而我們都知道,這不代表任何實質的東西。書展的主要場館,仍是個散貨場,泉湧的人群如花市趁墟般,沒有任何愛書或惜花的氣息,反倒期待最後的掃貨和平賣。文化,不是一年一度,因它不能夠7日建成的。
喜歡看書的人,大抵不會喜歡書展。書展裡頭的書沒有細緻的分類,有的只是新書、暢銷書和倉底貨特賣品。在那裡,“書”被淘空了所有文化意義,成了完全的商品,因而大書商總是佔據了展場的中心位置。在一個勢利的書展內,“書”可以用來作任何宣傳,明星和名模也可以成為焦點,因而書展的所謂“成功”,往往從其龐大的銷售量和人流量來認定。我不時在想,每年一度的書展,其實推廣不了什麼閱讀風氣,正如那些來自年宵市場的鮮花,很快就會凋謝。
在香港,“書”原來就生存不易。想想那些很具香港特色的二樓書店吧,到底如何在地產霸權下頑強生存,根本就是一門大學問;又或於網絡媒體發展下,成長於“一句起兩句止式留言”的新世代,長篇大論的“書”是否已丟進歷史垃圾箱?我想說的是,若要真的推廣閱讀,並不是於7日內把人吸進書展那麼簡單,而是得想想怎樣在其餘的358日裡頭,在會展之外促進“對書的渴求”。這十分艱難。我看見,近年書展有積極的嘗試,如兩岸三地文人作家的座談演講,之前有李敖和韓寒,今年則有白先勇;又或,書展中年度作家的設置和推廣(今年是也斯);凡此,當然都很好。但如何走出年宵市場的命運,才是文化應有的關懷。
■作者:陳景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