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向來“能言善辯”兼出口成文,最近他在評論發展局長陳茂波“劏房事件”時,為香港人上了最新一課中文課,教授大家“兼聽”的新釋義。
梁特首在結束蘇梅島休假後,回應陳茂波被指就劏房問題講大話時,他著大家要“兼聽”:“他與他太太除了是自用物業之外,他們會絕跡物業投資市場。另外,他們已經決定將有關公司的股份儘快出售……他這個講法是否前後矛盾?是否捉字蝨?我覺得大家值得兼聽。”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這句話,大家也許耳熟能詳,也是古代賢哲留給世世代代領導人的警示明言。當年唐太宗問宰相魏徵,作為君主,怎樣才能明辨是非,不受蒙蔽?魏徵回應道,“君之所以明者,兼聽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作為國君,只聽一面之辭就會糊塗,只有廣聽意見,才不會受騙。
那梁特首究竟希望港人“兼聽”什麼呢?是否要信納陳茂波最初堅稱不知景捷旗下物業被違規改建成劏房出租,但其後被傳媒揭發陳茂波仍任景捷董事時購入的大角嘴物業,其實是連同劏房租約一併購買後,真的要接受陳茂波解釋,最初所言的“不知情”,只是針對物業的“現況”,而非存心隱瞞?梁特首要我們兼聽細嚼問責官員說話的過去式、現在式和將來式麼?
梁特首是否要我們兼聽陳局長另一大詭辯,堅稱當年他們購入舊樓時,內裡的分間單位叫“板間房”而非“劏房”?公眾切勿“偏信”傳媒指控陳是“劏房局長”,實情是他是“板間房局長”才對?
若聽從梁特首的兼聽呼吁,我們不單會“不明”,還會“失明”。
作者:梁美儀‧資深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