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個月,人不在紐約,到處演講,東奔西跑,南下北上,從香港開始,再到中國的廈門、福州、杭州、蘇州、上海,又回到馬來西亞,從檳城到古晉,如今人在台北;不過,在本文見報時,我又回到吉隆坡了,可是如果你在晚上才閱讀此文,我則人在新加坡。幾乎每天講個不停,不對群眾講時,則對記者講,唯有一次不必演講,可以完全靜下來,那是在越南的胡志明市,我和我的愛人在那裡渡蜜月,也不過4天3夜。
這一次的亞洲之行,我演講的主題基本上只有一個,即同志運動是關乎社會公義的運動,喚醒社會大眾對世人本是命運共同體的認知,以讓社會瞭解,歧視與欺壓社會的少數與弱勢,最終傷害的還是社會自身。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中國大陸,十之八九的同性戀者因為社會與家庭的壓力,最後與異性結婚;因逃避歧視而騙婚的代價,最後受害的豈只是同性戀者?
我在中國大陸演講時,就聽聞當地社會發生一起悲劇,一名博士班研究生在發現自己的丈夫原來是同性戀者後,從13樓跳下來,自殺身亡。這事件引起社會不小回響,我們怪責同性戀者騙婚,自欺欺人,可是難道我們不同時也該反省,又是誰塑造騙婚文化?是誰令同性戀者不能安全做自己,不必自欺欺人以求存?職是之故,歧視同性戀者,在說不出道理的情況之下說同性戀者變態,指同性戀是一種道德的惡,最終受傷害的,又豈只是同性戀者?
社會有一種人,純粹因為一個不由自主的身份,被指為不道德,並一生不配享有愛情,一輩子必須與愛情絕緣,這公平嗎?這種道德觀道德嗎?難道歧視若有宗教背書,有宗教經典支持,歧視就不再是歧視?這種不講理的宗教文化不可怕嗎?
但社會改革與運動,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社會改革不可能安安靜靜,因為它挑戰社會整體與主流價值觀,主流也不會令你安靜,除非你微不足道,完全動搖不了它,完全不見改革力量。舉凡社會運動,沒有一個不高調。不高調的不能引起社會關注的,也不是社會運動,只是自爽。改革運動,其實就是向權力說不。因此,改革者不可能不被權力恐嚇。
有人問,為甚麼在反對聲浪中還要堅持辦婚宴?因為我要以行動對恐嚇我的人說明一個事實:你可以逮捕我,你可以監禁我,但你不能監禁我的愛情;你可以虐待我的肉體,你甚至可以殺害我的生命,但你不能毀滅我的愛情,也不能消滅我的理想,因為我們的愛情與我們的理想,根植於我們靈魂至深處,是世上任何政權與人間任何武器所不可能摧毀的!我要以生命昭示,我們可以向權力說不!
■作者:歐陽文風‧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