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貪污邏輯


台灣以前政治不民主,但至少政治風氣還算好。雖然也有貪污,但多半發生在縣市等地方政府。地方由於天高皇帝遠,大家都馬馬虎虎,自然貪污較多,至於中央政府則因上面盯得緊,而且薪水也比較高,犯不著為了貪一點錢,犧牲了大好前途。

但今天情況已變。今天的台灣社會已貧富分化,有錢人家產億萬,住豪宅、開名車、戴巨鑽。富豪的生活方式成了許多人的嚮往,也成了貪污的誘因,另外則是政府愈來愈鬆弛,於是官箴快速敗壞。貪污現象也往上移動,大官也開始貪。他們不再是貪小錢,而是貪大錢。稍早前台灣的堂堂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即因涉貪被捕,至今仍在羈押中,最近又傳出他收賄億元鑽石的案子。不貪則已,要貪就貪大的,這成了新的貪污邏輯。

行政院秘書長已是統治核心的大官,這種官員都會貪污,可見貪污腐化的嚴重。就在林益世案猶未了之際,上個星期又出了兩個大案:一個是台灣警察辦案最高單位刑事警察局的主任秘書許瑞山等5名高官涉嫌開賭場被捕;另一案則是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涉嫌在採購時貪污也被逮捕。除外,還有水利署的集體貪污案,被捕的包括署長親友、副署長楊豐榮,以及下屬的幾個局長。涉及這些貪污案的都是專業單位的大官,可見台灣之貪的嚴重。

以刑事局主任秘書許瑞山等開賭場為例,主秘地位僅次於局長和副局長,相當於一個縣市的警察局長,但他居然在台北最貴的陽明山住別墅豪宅,不是長期貪污,怎麼可能有如此氣派?

而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等人的貪污案爆發,是他在署長任內官商勾結,在防災救災衛星通訊設備採購上作弊,使政府花了好幾億買了完全無用的設備,一旦發生天災,第一線的信息完全無法傳遞。貪污有兩種,一種只是增加了政府的成本,用高價買了低價的設備與服務;另一種則是高價買到的東西完全無用,防災救災的功能不彰,就會使災害造成的破壞擴大。

除了消防署前署長的貪污屬於第二種貪污,水利署的貪污亦然。

台灣多颱風,風災水災是定期的威脅,因此治理河川、維修堤岸及道路橋樑,甚至管理河川上游山坡,都是水利署的職權。但人們也知道,治水防災真的要有良心,有良心就不會工程偷工減料,一旦少了良心,豆腐渣工程就會出現。

3年前台灣發生“八八風災”,死了幾百人,政府遂投入1200億來整治河川。這對貪官是個上天賞賜的發財機會,因此官商勾結工程綁標和圍標,更改工程計劃偷工減料,最後當然是豆腐渣工程增加。近年來台灣一有風雨,必然成災,這和河川整治不彰當然有關。

以前也有貪官污吏,但因政府盯得緊,貪污多在地方,而且多半是地方的民意代表在小貪,現在則是政府日益懈怠,一個官員住別墅豪宅,過著與他的所得不相稱的奢華生活,已無人聞問。政府的鬆懈,鼓勵出官員敢大貪、敢花錢過豪奢生活的大膽作風。人們常說大陸貪污嚴重,我認為台灣也未遑多讓。

■作者:南方朔‧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