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在專欄中寫過“週六凌晨3點下雨中”這個理論。
當時是用來對照一項國際航空災難課題,而今,卻正好印證日前關丹發生的死亡車禍。
理論是這麼說的:週六凌晨3點這個時刻,如果還有人在路上,那很可能是是週末狂歡,酒酣耳熱之後,正在回家途中。
半醉(半睡)半醒之間,已是靠潛意識指揮大腦來開車,不但判斷不準確,反應也慢了不止半拍。
如果這時候正下著雨,視覺不佳,路況很差,更加危險。
因此,週六凌晨3點下雨中,是意外最容易發生的時刻,放之四海皆準。
關丹的這場車禍,正是發生在週日凌晨3點下雨中,至少有一位司機是從夜店出來,製造了意外的可能性。
更糟的是,其它的條件沓來踵至,一起報到而來。
兩部車都是超強馬力的跑車,而且是同一車系,也竟然在同一個時間和地點出現。
有飆車經驗的讀者都知道,這種巧遇,就是碰上同道中人,彼此不需交談,只要一個眼神,或是一個手勢,就開始軋車,以速度拼個輸贏。
更何況,其中一部跑車裡頭,坐了3名妙齡女郎,正是速度的催化劑。
而另一部跑車,駕駛者是年方20,血氣方剛的小伙子。
於是,週日凌晨3點下雨中,兩部跑車,年輕氣盛駕駛人,妙齡女乘客;這些條件組合起來,正是一個完整的死亡陷阱。
速度是一種激情,勝出是一種誘惑;電光火石之間,一切灰飛煙滅。
撞毀了跑車,摧毀了生命,留下家庭的悲慟和遺憾。
然而,週六凌晨3點下雨中,並不是宿命,而是一種警惕。
所有的這些條件,如果孤立起來,並不構成危險。
週末狂歡不是罪過,只要不酒後開車;開跑車不是問題,只要不危險駕駛;妙齡女乘客是錦上添花,只要駕駛人不炫耀不分心;年少氣盛不要緊,只要懂得保護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但是,只要不小心,讓這些條件組合起來,操控自己,那就是要命的死亡陷阱。
■作者:鄭丁賢‧《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