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必須再多認識一個英文縮寫―AES(自動執法系統)。
在未來18個月,全國將有831個電眼逐步安裝,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規則,總有一個會拍到你。
大馬車禍率奇高,平均一天有19人魂斷公路,如果電眼能夠促使駕車人士更謹慎駕駛,從而減少車禍,不失為一件好事。
我上下班時,經常看到車輛闖紅燈,有一次還差點被撞;當教育沒有效果的時候,就應該嚴加取締。
基於公共領域的維修和管理能力低落,AES交由兩間私人公司承包,能夠為政府節省開支,也確保電眼有效操作,而不是癱瘓。
但是,AES還是有許多疑問有待厘清,否則很可能會失敗。
兩家承包公司―ATES和BetaTegap私人有限公司和政府簽約5年,負責裝置、維修與保養電眼,兩家公司5年內將投資10億令吉。
根據合約,政府分3個階段付款,首階段首500萬張已繳付罰款罰單中,有關公司每張罰單抽取16令吉,即8000萬令吉;第二階段是第500萬零1張以上,每張已繳付罰單公司抽取50%款項,頂限為2億7000萬令吉;第3階段是扣除首兩個階段付款所剩餘的收入,有關公司抽取7.5%。
AES在8月12日試跑,不到一個月內就拍下約8萬張違規照片,由此可見,這是一條“財路",拍得越多,收益越多,那麼陸路交通局如何確保不會有人從中作手腳,以發出更多罰單?
雖然電眼拍攝照片,就會將資料輸送到控制中心,由交通局官員處理和審核後才開出交通罰單,但是當局應分清執法權和商業,執法權不能外包。
另一個疑問是,如何確保累積罰單事件不會重演?因為傳遞罰單及執法缺乏效率,這些年來被拖欠的罰單多達1700萬張。交通部聲稱車主將在違規後的兩個星期內接獲郵寄罰單,罰單附有電眼拍攝的違規照片,如果效率未提高,電眼罰單會和一般罰單一樣,沒有人理會,最終電眼也將形同虛設。
在大馬,很多東西會因為政治而急轉彎,最終會不會因為AES發出許多罰單,再來罰單大減價或者是擱置檢討?
中國也曾經發生電眼照片侵犯隱私的風波,2011年8月22日,一張“司機左手駕車、右手襲胸"的監控照片在中國網絡熱傳,人們都在猜測是誰泄漏了照片?是承包公司,還是警方?
AES拍攝的高清照片,能夠清楚看到前座乘客,照片理應作為執法用途,但是也可能暴露私情,交通部有對此監管,或者法律有保障民眾隱私嗎?
AES涉及廣大民眾和龐大款項,因此操作應高度透明,否則必定爭議不斷。
■作者:林瑞源‧《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