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獎


諾貝爾和平獎宣佈的那一刻,我和很多人的眉毛一樣,捲曲成一個大弧形。

“甚麼……有沒有搞錯,歐盟?”

是的,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是“歐盟”。

歐盟當然不是人,也不是尋常概念中的組織;它是20幾個國家,數億人口組織的……集合體。

試想,頒獎當天,誰該代表“歐盟”領獎?

由比利時總部的歐盟官員領獎?唔,他們不完全代表歐盟,而只是管理層官僚。

由歐盟27國的政府首長一起領獎?不,他們只代表個別國家;況且,希臘總理和德國總理可能會在場內爭執不休。

在歐盟27國中,各派一位平民領獎?然而,他們到底有甚麼共同性,可能連言詞都不通。

還有,100多萬美元的獎金,該如何分配?

如果讓歐洲人平分,每人分不到1分錢;要是用來救濟希臘,那也是杯水車薪。

大家不得不驚嘆和平獎評審們的創意,把獎項頒給一個如此抽象的組合,連獲獎人之中,都有不同的反應。

德國人感覺良好,因為他們是歐盟的老大,付出也多,與有榮焉。

英國雖然是歐盟一員,但對歐盟不完全認同,想要融合,卻又不願放棄孤立;所以,英國人認為這項和平獎“可笑”、“白痴”。

希臘和西班牙人的反應就激烈了。他們在水深火熱當中,這項獎項的到來,簡直是諷刺加挑釁,豈有此理。

歐盟以外的人民,則是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到底和平獎是頒甚麼?歐盟與和平到底有甚麼關係?

這就如同2009年頒給奧巴馬。他獲得提名時,上任美國總統才12天,顯然對美國或世界和平還沒有建樹;評審們也不可能預知他以後會對和平有重大貢獻。

或者,70年代的和平獎,頒給美國基辛格和越南的黎德壽,前者是越戰的侵略者,後者是越南受害者,牛頭不對馬嘴,搞得黎德壽拒絕領獎。

當然,和平獎也有頒得讓世人心服口服的紀錄;過去曼德拉、特麗莎修女、聯合國維和部隊、推動民主和女權的鬥士們,在他們得到和平獎認可的那一刻,彰顯了和平獎的意義,也把和平的價值推廣到全世界。

我不是很明白,如今的世界,是否真的缺乏了這些有道德勇氣和高尚情操的和平使者。

或許,歐盟得獎,傳播了一個訊息。一個區域的不同國家和人民,應該以和平為貴,放下偏狹的民主意識,爭取大同。

歐洲人打了千年戰爭,包括兩次世界大戰,今天偃鼓息兵,的確是好事。至少,沒聽過歐盟各國之間,如今還為了小島,相互叫囂。

今年和平獎有點抽象,但是,未嘗沒有意義。

■作者:鄭丁賢‧《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