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中國校園安全保衛戰


中國接連發生的幾起校園慘劇,在人們心中投下了沉重的陰影。一場被中國央視稱為“校園安全保衛戰役”的鬥爭在全國範圍內打響。這不僅是一種說法,而且各地也紛紛如此行動,校園裡一派厲兵秣馬、枕戈待旦的景象。

這讓人感到不安。既然是一場戰役,它就不是生活的常態,集中火力打上一陣,總會停下來。到時候,校園日常安全誰來負責呢?再說,這場戰役的敵人是誰,他們將被消滅還是將會投降呢?

更讓人不安的是,本來是校園日常安保工作的查漏補闕,變成了暴力色彩濃厚的運動式治理。北京發生的一起劫持兒童案,劫持者被當場擊斃,獲得民眾一陣陣的喝彩,並且立即得到官方的嘉獎,加重了這種氛圍。重慶等地更是強調性地規定,校園惡性案件中,警察可當場擊斃兇徒。

“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犯罪”,這種階級鬥爭哲學可謂深入人心。按照這種邏輯,“戰鬥”變得很簡單,非敵即友,“革命的首要任務”甚至大部份任務就是劃分敵友。只要貼上歹徒的標簽,當場擊斃十次都死有余辜。同理,只要界定為“非法”,無論是違章建築也好,還是越級上訪也罷,政府就可以無所顧忌地施以暴力。哪怕你自焚了,逼出人命的人,只要穿上一件“執法者”的外衣,就可以不僅連一點歉意都沒有,還振振有詞地斥之為“法盲的悲劇”。

校園屠殺者、劫持兒童者當然罪不可恕,其發生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但是如果大家認為還應該從更多的方面進行反思的話,那麼我認為社會上彌漫的暴戾之氣值得重視。尤其需要檢討的是,政府對暴力的過度依賴,尤其是在暴力拆遷和攔截上訪兩種行為中,以赤裸裸的僭越法律的暴力對待普通民眾,起到了很壞的示範作用。對這種示範作用的後果,又以更多的暴力來阻止,短期固然可以震懾犯罪,長期效果則令人擔憂。

暴力拆遷甚至直接發生在校園裡。幾天前,鄭州四中好端端的大門,突然被推土機強行拆毀,部份學生舉著“還我四中,還我高考,反對暴力拆遷”的標語到市委散步請願。市政府和校方很快就對外發佈消息,稱此事已經和諧解決,“學校秩序井然,師生情緒穩定”。但是,一起粗暴蠻橫的暴力事件已經發生,它對學生的影響真的解決了嗎?

鄭州四中的暴力拆遷,遠遠不是拆遷事件中最暴戾的一起。在別的一些地方,拆遷方雇傭流氓,對普通民眾進行騷擾、威脅、劫持、關押,對其的房屋進行野蠻摧毀,甚而導致自焚、活埋、兇殺等惡性事件。在真正的法治社會,要對一個人採取如此暴力的行動,他得對社會造成多大的威脅才夠資格?然而政府對這些暴力活動只需要一個“劃界”性的解釋——我在“執法”,你是“非法”;我是“公共利益”,你是“私人利益”。所以無論我多麼粗野、兇暴和無賴,你都是“罪有應得”。

鄭州四中拆遷事件中披露出來的政府官員的話,是這種暴力哲學的典型代表。轄區拆遷辦主任振振有詞地說,“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無條件服從國家的公益事業”。而此前區長講話宣稱,“這是一項不允許講任何條件的政治任務”。區委書記的講話題更是赤裸裸地“戰爭化”,題為<不獲全勝決不收兵,誓死完成建設路精品街整治任務>,宣佈“拆遷戶組織非法上訪3次就勞教”。無論這個“政治任務”多麼重要,其間的殺人騰騰留給社會的都是負面影響。(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