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薄熙來維權


中國人大常委會上週五上午宣佈,罷免前中國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全國人大代表職務,意味著他不再享有刑事豁免權。中國官方新華社當日深夜發出新聞稱,薄熙來涉嫌犯罪,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審查決定,依法對他立案偵查,並對他採取強制措施。所謂“強制措施”,實質上指他薄熙來已被拘禁,失去自由。不過,這樣的新聞卻讓人質疑,如果說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才依法對薄熙來立案偵查,那麼,薄熙來自3月以來就已失去人身自由,實際上是遭“非法拘禁”。

這也難怪有700多人在網上聯署了一封致中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為薄熙來維權,並指責薄熙來被罷免的程序不合法,也沒有給予薄熙來法律上應有的答辯機會。這是中共主政以來,第一次有人公開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罷免代表決定,這封公開信由前中國國家主席李先念的秘書牽頭。雖然簽名者大多是中國的所謂傳統左派,卻反映了中共當局不能依法處理薄熙來案,不能依法保障薄熙來所應有的公民權利,將依法治國再度變成一句空話,連一貫以中共正統自居、視西方的自由民主為天敵的傳統左派都看不過眼。

雖然傳統左派在中國支持者寡,甚至被視為中國政改的阻力,但他們此次為薄熙來維權的行動,卻得到了民眾的廣泛理解和支持,被視為跨越派系和意識形態分歧的行動。試想,連薄熙來這樣曾經躋身中共權力核心的政壇人物一旦在權力鬥爭中失勢後,都不能得到法律保護,不能享有應有的公民權利,像盲人律師陳光誠、“六四鐵漢”李旺陽那樣的普通中國民眾,以及許多其他維權人士,一旦得罪了中共當局,豈不更是沒有甚麼公民權利可言!所以,他們為薄熙來維權,即是為所有中國民眾維權。

■作者:夏泰寧‧香港深評論人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