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每個人都成為命好的人


美國有個著名的公益出版教育組織“自由基金會”,專出自由主義的經濟學和文史經典著作。多年前它再版了近代德裔美籍思想家舒克(Helmut Schoeck)的那本經典《嫉恨:一個社會行為的理論探討》,那是人類研究“嫉恨”這種心理與行為的最重要著作。

人類都有一種複雜的情緒和行為,那就是“嫉恨”(Envy),它具有嫉妒、羨慕、祟拜、痛恨等極其複雜的意涵。我們都知道人生而不平等,有的人命好,有的人命壞;命好的人生而聰明漂亮,人生也過得極為優渥,這種人總是被人嫉妒和羨慕。嫉妒最強的人,甚至會有“我得不到,也不讓你得到”的畸型仇恨情緒。因此在每一種文明裡,都不鼓勵這種嫉妒的品質,為了讓人們減少嫉妒,有些國家會抑制人由於好命而產生的自我得意,古代有些國家頒佈禁奢令,會鼓勵好命的人多多行善。這都是希望人們不要成為被別人嫉妒的對象。

但到了現代,由於心理學和哲學、制度學的發展,人們對嫉妒這種行為已有了更深的理解,並發現到嫉妒不但是一種人性,同時也是一種社會性。嫉妒和痛恨乃是不正義所造成的感受,它是制度公平的起源。因此,嫉妒這種感情和行為經過重新解釋,它已被視為一種正面改革的力量。

就以當代美國主要政治學家,芝加哥大學政治科學教授艾爾斯特(JonElster)為例,他在那本《社會黏著劑》裡就明白指出,如果一個社會有良好的秩序及教育投資,那麼這個社會就會有較大的社會流動性。由於社會公平有序,這時候人的嫉妒就會往“你好命,我要證明我的命也不差”這個正面的方向去發展。艾爾斯特表示,一個公平進步的社會,當沒有特權,人們努力就有機會,嫉妒這種品質反而使人有了努力的動機;被人嫉妒的人因而可以享受到被嫉妒的樂趣,而不會有被嫉妒的恐懼。

因此,一個社會由於不公平,有特權,而使人們嫉恨,這時候該反省的是社會本身。這個社會是否公平?是否有歧視和差別待遇?如果能重視人民由於嫉恨而產生的公平正義要求,那就會是制度及社會改革的動力。

不過,在中國的文化裡,對嫉恨這種感情所代表的正面功能從來就沒有做過嚴格的理性思維,中國文化裡宣揚的價值是,有些人由於命好而享盡特權,別人千萬不要去嫉妒這些人,不要看不得別人好,這是每個人命運的不同。對這種命好命壞的問題,最好默然接受或是自己努力一點,有朝一日也去加入那個命好的俱樂部。這也就是說,在中國文化裡,並沒有從人民對不公不義的嫉恨找到改革的動力,而只是把特權不正義視為是一種命運,要讓人民崇拜這種不公不義。

而中國古代式的思維,在近代落後國家其實也常見。落後的國家懂得透過宣傳,把特權不公說成是命好命壞的命運問題,讓人由羨慕這種人的命好而崇拜之。當年馬可仕夫婦貪腐無能又奢侈,菲律賓人對他們的好命其實非常崇拜。愈貧民窟,崇拜的程度愈甚。貪腐特權享盡榮華富貴,還會受到崇拜與羨慕,足見人心是可被操弄的。只是這種操弄可以一時,不能永久,當人們的意識被喚醒,他們的好命就成了噩運。

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本來就不能讓有些人得享特權的好命,而是要讓每個國民都有好命的權利。如果社會公平,人生而機會均等,沒有了不平之感,當然就不會有嫉妒之心。

■作者:南方朔‧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