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英文Apology,它的原始意義是“辯護”,到了16世紀後產生了反義的“道歉”,從此“辯護”和“道歉”這兩種行為相互糾纏,而且“壞道歉”及“不誠實的道歉”愈來愈多,由這個字的意義變化,其實顯示了人類的文明在退化中。
“道歉”的真正意義是,如果一個人做錯了事或做錯了決策,使得別人受害,那麼他就應毫無抵抗的道歉認錯,透過他的道歉,受害者得以安慰,雙方的關係也才可以和解。由於經過了道歉的良心洗滌,他的理性與感性也才可以更上層樓,當有類似的情況發生,才不會重犯錯誤。正因為有了“道歉”這種文明新元素,人類的公私行為才有可能日臻進步。
不過,劍橋大學前兩年出版了新罕布什爾大學哲學教授史密斯(Nick Smith)的《我錯了:道歉的意義》一書,指出,近代由於政治文化的改變,政治人物愈來愈恐懼一切攤開到陽光下,如果他們對某件錯事道了歉,有可能整個人格都要被迫攤開,於是打死不道歉,錯也要錯到底的壞政治遂告出現。另一位波士頓大學的哲學教授格里斯渥(Chorles L.Griswold)在《請原諒:一個哲學探索》中也指出,政治人物認錯,必須冒著被人認為他很愚蠢的風險,為了要證明他很聰明,自然只會鬼扯硬拗。史密斯教授即表示,現在是“假道歉”、“真硬拗”流行的時代。政客犯了錯誤,打死也不會承認錯誤,只會東躲西閃,拚命玩弄語言修辭遊戲,意圖來稀釋掉他的責任。他表示:“假道歉”和“不誠實的道歉”有如政治上的爛水果,這只是當代政治日益腥臭的原因。
近年來,有關“道歉”的研究,已成了西方一種新的顯學。為甚麼這個在以前是個相當冷僻,很少有人感興趣的課題,近年來卻專著和論文日增,我的見解是:
一、人類的公私行為都應有基本客觀的準則,有準則才會有對錯與是非,但到了當代,由於媒體掛帥,宣傳當道,是非對錯的基本道理已告漫漶,一切只剩下語言修辭,政治人物對自己的天職,何者應為,何者不可為,犯了錯就應知道羞恥而認錯改正,已無所謂。本文所提的史密斯教授即明言,當代政治已把一切看成是“語言―行為”,隨波逐流,鬼扯硬拗的沒良心,無是非的政治遂告出現。當代政治亂七八糟是有原因的,人們開始重視“道歉”的問題,隱含了對當今政治的批判反思,希望重建以責任感為中心的新政治。我們不需要一個只會作秀硬拗的領導人,而期待一個能一切務實,自己心中有是非肯認錯的領導人。
二、“認錯”這種行為是古典道德良知的核心。有良心、能尊重別人,從而界定出與時俱進的人我關係,是人類政治社會得以進步的主因。而虛偽不誠實,連句“我錯了”都說不出口的政客,其實是不值得被期待的。承認自己的愚蠢和錯誤,進而提高自己的判斷標準,這個國家才可能進步!
■作者:南方朔‧台灣著名時事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