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廉衝突的寒戰


香港電影《寒戰》實際上並不是一部講究身手鎗法的警匪動作片,而是一部考究制度邏輯的政治啟蒙劇。

從郭富城和梁家輝兩名警務處副處長的攤牌,到廉政公署對他們展開調查——戲裡角色之間的鬥智鬥勇不是主調,他們對法治精神、法律規章、體制運作和機關程序的掌握與運用才是主調;電影的關鍵張力不在警匪之間的對決,而在於警隊內部不同單位之間、警隊與廉政公署之間,乃至各權力機構之間的矛盾。

戲裡的警廉(警隊與廉署)矛盾,對老一輩的香港人而言,再熟悉不過。而在現實中,早前印尼肅貪委員會面對國會與警方的“夾攻”,儼如印尼版“寒戰”。

印尼肅貪會在前總統梅加瓦蒂主政時成立,十餘年以來打貪成績卓著,揪出大小貪官污吏數以百計。去年肅貪會新領導層上任,加強打貪力度,國會議員和警隊成為主要目標,結果竟引起兩個機構的“反擊”。

一方面,多名議員涉及貪污而下台,以及尚有更多議員貪腐案件正由肅貪會調查中的國會,正推動修改法令,以削減肅貪會的權力;另一方面,遭肅貪會調查一宗涉款數百萬美元貪污案的警方,大動作出動近百名警員踩上肅貪會大樓,要逮捕肅貪會偵訊員(以有關偵訊員在多年前擔任警官時曾毆打囚犯致死為藉口),肅貪會與警方對峙。

警廉衝突,香港人很早就見識過。1960、70年代,香港貪污賄賂現象嚴重,直到發生總警司葛柏貪贓潛逃案,終於導致民怨爆發決堤,時任港督麥理浩於1974年正式成立獨立於政府架構,僅向總督負責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即廉政公署的前身)。

公署成立後即雷厲風行調查警隊貪污案件,大量警員受牽連,公署更多次高調進入警署直接帶走涉案警員,警廉關係緊繃。1977年,數千警員和家屬遊行到警察總部糾集,表達他們對公署的不滿,其中有人更衝進公署執行處搗亂,甚至與公署人員毆鬥。

正如梁家輝在戲裡面對廉署盤問時,對調查員所說的:香港是不能少了警察,還是不能少了廉政公署。沒錯,警察部隊等執法單位,就如政府的構成一樣,乃是人類社會一個“必要的惡”。為了確保自己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市民願意交出部份自由與權利,以致讓警務處署理處長在無需全民票選的情況下,可以成為“全香港最有權力的人”。

但是法治社會其中一項關鍵條件,是越大的權力需要接受越大的監督與制衡。因而香港人賦予警察超乎一個普通市民應有的權力,然後以另一個權力機構廉政公署去制衡警方,然後廉署本身又受行政會議、立法、司法等機構和其他委員會、內部監察機制等的制約,而最終監督這一切權力單位的,乃是獨立自主、暢所欲言的傳媒和廣大市民。

看了《寒戰》,就明白一套法治的制度邏輯是怎麼運行調度的。

■作者:張以勒‧政治工作者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