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共同的彼岸


今天已經沒有一個華團可以號稱它可以代表全馬的華團與華社,即便是掛上了“總會"的名號,也未必可以像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那樣,只要登高一呼,便可群山響應。這現象並不奇怪,因為群眾的民主意識提高了,群眾已經學會獨立思考,也學會更理性地行動。

但是,對於體制上出現的不公正的現象,特別是在強烈感受到自己社群基本的權益遭到壓制、排擠乃至被邊緣化時,不同的團體,來自四方八面的群眾,仍會憤然團結而起,義無反顧地參與抗議行動。

這或者可以解釋,儘管董總號召的1125和平請願大會得不到教總的祝福,也得不到華總的支持,甚至被林總標簽為“逞英雄"之舉,但至今卻已獲得全國逾580個團體的響應,聲勢之浩大,令人不敢低估。

這也充份說明,華教仍是大馬華社最受關注的課題,也是最能牽動華社,並結集為社會運動的最大動力。

我們必須承認,教總和華總的缺席,的確是1125和平請願大會的一大缺憾。但不能因為董總、教總、華總這次無法行動一致,就簡單的解讀為華團已經分裂。

事實上,在華教的課題上,董總、教總、華總的目標仍是一致的,只是彼此在爭取華教權益的方法上,有不同的認知、看法和做法,以致出現了一些分歧。所謂殊途同歸,就是如此。

大馬的教育仍然被政治所綑綁,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必須認清,在現實的政治實務中,沒有所謂的絕對正確的路線。在爭取華教權益的路途上,也沒有甚麼所謂“神聖不可侵犯"的唯一方法。因此,必須容許大家作不同的抉擇,你可以選擇一往無前,我可以採取迂迴的方式,他可以傾向於協商談判,甚至作“沉默的抗議"也不無不可。重要的是:你我心中,仍系華教。

意識到這些不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尊重別人的選擇,同意別人可以採用不同的方式抗爭或爭取權益,也是非常之重要的,這需要各方秉承一種寬容的心態去對待差異。最可怕的是,有人眼中根本就容不下一粒沙子,你所認同的路線和他不一樣,他就不當你是朋友;你的抗爭或爭取方式和他不同,他就當你是敵人,結果把內部矛盾上升為敵我矛盾,把殊途同歸變成背道而馳,令親者痛、仇者快,這是何其不幸!

民主的價值在於承認反對的聲音,也允許反對的意見,唯有寬容以待,兼容並蓄,民主才能是真正的民主,民主的實踐才走向正軌,走出光明。但願參與或不參與1125和請願大會的各方放下心結,為抵達共同的彼岸,互相砥礪,互相扶持!

■作者:林明華‧《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執行編輯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